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葫蘆島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葫蘆島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材料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材料齊全的,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向申請人出具受理證明,并將全部申請材料送至所屬區民政部門。
1.申請人已取得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3、在當地無住房(含無自有產權、公共租賃住房和工作單位安排的臨時住房,下同)或自有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每戶36平方米或人均12平方米的家庭。
4.申請時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區民政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在6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證明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憑證以及是否屬于重點優撫對象。申請人為殘疾人的,應當會同區殘聯對殘疾人證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并將全部申請材料送區建設局。
區建設局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在6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家庭住房情況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并將全部申請材料送市房管局。
二、葫蘆島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并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并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并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并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