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齊齊哈爾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齊齊哈爾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具有本市市區戶籍,并在本市市區實際居住生活。
2、申請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無房或家庭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0平方米。
4、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并取得本市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已與市區用人單位簽訂5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2年(含)以上,或持有市區營業執照和2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注: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
每個家庭確定1名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應當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收養關系。
二、齊齊哈爾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1、申請: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初審及公示: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接到申請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
注:初審時,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經初審認為符合條件的,應當將申請人申報的基本情況和初審意見在街道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在《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上蓋章,主管領導和經辦人簽字,將初審意見連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一并報區房產(住建)部門。
3、審核及公示:區房產(住建)部門自收到有關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會同民政等部門,對申請人家庭的住房、人口、收入等有關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
注:認為符合條件的,在《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上蓋章,主管領導與經辦人簽字,并將申請人申報的基本情況和審核意見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區房產(住建)部門將審核結果報市房產管理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