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東營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東營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2、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4、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東營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一)受理初審。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受理申報(復核)申請后,以市政務大數據平臺共享數據為審核(復核)依據,對申請人申報信息進行初審,各相關部門不再分別組織開展單項審核。
(二)收入認定。根據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和部門職責分工,需對申請人進行家庭收入認定的,由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定期將相關信息發市民政局進行核對認定,市民政局將認定結果加蓋公章后反饋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三)公示登記。經審核(復核)符合保障條件的,由市住房城建管理局通過相關媒體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市直公租房保障輪候對象。
在審核(復核)過程中,發現不符合保障條件或需補齊補正相關資料的,由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將相關情況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對登記為輪候對象的申請家庭,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根據房源和輪候數量等情況,增加配租頻次,縮短輪候期限。加強對已配租家庭的動態管理,對不再符合保障條件或存在違規使用公租房行為的,及時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