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焦作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焦作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1、租房者在本地沒有住房或者是其住房面積低于當地規定的標準;
2、租房者的家庭收入均低于法律規定的標準;
3、申請人在申請地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來源;
4、申請人在申請地有依法繳納社保;
5、外來務工人員需要在本地就業達到當地規定的年限才可以申請。
焦作公租房申請材料
1、申請表及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異或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
2、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在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或外地擁有房產的證明資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賃合同,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單位住房分配證明;
3、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上一年度收入證明以及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單位代扣代繳憑證;
4、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提供由市民政局核發的焦作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焦作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
5、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1-4級殘疾軍人、孤老復員退伍軍人、五老人員的,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二、焦作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1、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應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憑證。
2、初審。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復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復審。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復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公示。復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租房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5、輪候。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申請人輪候庫,申請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網或申請點查詢。輪候期間,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應主動和及時向原申請點如實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