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內江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內江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租賃補貼或公共租賃住房:
(一)申請人持有城鎮居民常住戶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單身家庭申請的須年滿32周歲),其他家庭成員必須是直系親屬關系或具有法定撫養、扶養關系;
(二)經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收入家庭;
(三)家庭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轉讓自有住房未滿兩年的,其原住房面積合并計算在現有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內),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四)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離婚后再次申請的應滿2年。
城鎮低收入家庭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租賃補貼或公共租賃住房(有自有住房家庭只能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申請人持有城鎮居民常住戶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單身家庭申請的須年滿32周歲),其他家庭成員必須是直系親屬關系或具有法定撫養、扶養關系;
(二)經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
(三)家庭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轉讓自有住房未滿2年的,其原住房面積合并計算在現有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內),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四)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離婚后再次申請的應滿2年。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一)申請人持有城鎮居民常住戶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單身家庭申請的須年滿32周歲),其他家庭成員必須是直系親屬關系或具有法定撫養、扶養關系; (二)經民政部門認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二)家庭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轉讓自有住房未滿2年的其原住房面積合并計算在現有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內),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三) 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離婚后再次申請的應滿2年。
新就業無房職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一)全日制大、中專及職業技術學校畢業;
(二)與用人單位(注冊地在本轄區)簽訂有效勞動(聘用)合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監制的標準文本),在本市城鎮范圍內工作,且畢業未滿4年;
(四) 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城鎮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且未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農民工等外來務工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申請人在本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1年以上或累計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3年以上,或連續購買工傷保險1年以上或累計購買3年以上;
(二)在城鎮中心區域內工作,已與用人單位(注冊地在本轄區)簽訂2年以上的有效勞動(聘用)合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監制的標準文本),或連續工作1年以上;
(三)在本市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
二、內江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1)申請:申請人向居住地所在社區或《居住證》辦理所在地社區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荔波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審核:社區采用查檔取證、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家庭人口情況和住房狀況進行核查,并對外張榜公示10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提出審核意見。申請人屬縣城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還報當地民政部門對其及家庭成員收入狀況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申請人屬新就業人員的,還報本單位對其及家庭成員收入狀況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申請人屬外來務工人員的,還報所居住社區對其及家庭成員收入狀況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后將核實后的申請材料送保障部門審批。
(3)審批:住房保障部門根據社區及民政部門或單位意見,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符合保障規定條件的,由住房保障部門在新聞媒體、政府網站、宣傳欄等公示10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住房保障部門予以審批,作為租賃住房對象進行登記,并向社會公示,書面通知申請人。經審批,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住房保障部門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住房保障部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