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都意識到買房的重要性。但是,并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買得起房,這時候很多人選擇租房。那么,租房補貼怎么申請?租房補貼需要什么條件?租房補貼申請辦理的流程是什么?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寧波租房補貼申請條件步驟及材料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二、寧波租房補貼申請具體流程
1.申請受理
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備齊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鎮鄉(街道)設立的受理點辦理申請登記手續。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鎮鄉(街道)應當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視同自動放棄。
2.初審公示
鎮鄉(街道)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申請家庭收入、財產和住房狀況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并在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區居(村)委會張榜公示10日。公示期滿,異議成立的,向申請人出具公示異議調查結論并退回申請材料;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申請表、相關材料及匯總表報送至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鎮鄉(街道)應將公示文稿和公示現場照片存檔備查。
3.審核公示
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會同區民政、房管等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財產和住房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并對審核通過家庭在網絡上公示10日。公示期間,對公示家庭有異議的,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接受實名舉報,并在10日內聯合區民政、房管和屬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復核。經核查異議成立的,由鎮鄉(街道)向申請人出具公示異議調查結論,申請材料不予退還。
4.核準登記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家庭,由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予以分類登記,并通知申請人。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各鎮鄉(街道)書面通知申請人,提交的資料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