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都意識到買房的重要性。但是,并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買得起房,這時候很多人選擇租房。那么,租房補貼怎么申請?租房補貼需要什么條件?租房補貼申請辦理的流程是什么?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溫州租房補貼申請條件步驟及材料
1、全職在溫工作且在溫首購商品住房的A類、B類、C類、D類人才,獎勵標準分別為500萬元、100萬元、80萬元、60萬元。
2、全職在溫企業工作并在溫首購商品住房的正高級職稱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副高級職稱人才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獎勵標準分別為40萬元、20萬元、10萬元。
3、當年新上市的制造業企業人才購房補貼名額,獎勵標準為40萬元。
二、溫州租房補貼申請具體流程
具體流程如下:
1、個人申請。申請人登錄溫州高層次人才云平臺,下載并填寫《溫州市人才購房補貼申請表》,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單位填報。用人單位登錄溫州高層次人才云平臺(也可通過溫州人才APP預報名),點擊人才購房補貼項目,按要求填報單位信息、申請人信息,并上傳附件材料掃描件,掃描件需用人單位蓋章,包括:
①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或護照);
②人才資格證明材料;
③用人單位出具的人才工作經歷和全職在崗工作證明(要求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且以聘用合同、6個月以上的社保或個稅繳納等為佐證材料);
④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
⑤經備案的購房協議或產權證書。
3、資格審核。登錄溫州高層次人才云平臺——溫州市人才住房政策管理系統開展審核工作,各職能單位應在每月2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申請件的資格審核。人才辦牽頭審核人才資格條件,涉及職稱、職業資格、學歷的人才分別由人社部門專技處、職建處、人才處出具人才資格初審意見。對相當于ABCD類的人才,由職能部門提出初步認定意見,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主任會議研究確定。住建部門牽頭審核住房資格條件,通過市大數據服務中心獲取不動產(房屋)登記、交易等信息,對有異議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核實。
4、公示。由住建部門負責在溫州高層次人才云平臺公示欄公示3個工作日。
5、簽訂協議。公示后,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登陸溫州高層次人才云平臺下載《溫州市人才購房補貼發放協議》和承諾書模板,申請人夫妻雙方、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在協議上簽字蓋章后,再分別與屬地人才辦、住建部門簽訂協議。
6、辦理有限產權。為人才所購住房辦理有限產權備注。
①購買新建預售商品房的(預售房),由屬地住建部門對該商品房的合同予以備注(限制退房)。同時,住建部門提供人才名單,由屬地國土資源部門憑商品房購房合同和《溫州市人才購房發放補貼協議》對預售商品房進行預告登記,并在該商品房可辦產權時予以辦理有限產權備注。
②購買存量房的(二手房)或現房銷售商品房,辦理轉移登記時,購房的人才須憑買賣合同和《溫州市人才購房補貼發放協議》辦理轉移登記,由屬地國土資源部門憑《溫州市人才購房補貼發放協議》予以辦理有限產權,即在登記簿、產權證書上備注有限產權;憑已有的存量房申請補貼的.,先由國土資源部門登記機構根據《溫州市人才購房補貼發放協議》,在登記簿、證書上備注“有限產權”,人才憑證書備注結果,領取補貼。
③有限產權備注期限為10年,時間從備注之日起算。限制期內憑住建部門出具的同意意見可辦理抵押貸款。
7、發放補貼。補貼一年發放3次,一般在5月、8月和11月發放。在每次補貼發放前,由住建部門會同人才辦對本批次購房補貼發放人員和補貼額度(購房補貼發放時應減去已享受的相關補貼額)進行聯合發文。住建部門根據文件向人才一次性發放購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