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齡補貼標準:70--79歲:50元/月,年滿80-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年滿90-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2024年的榆林高齡津貼的標準暫未調整,沿用仍是往年度適用的標準,具體內容見下文。
一、榆林高齡津貼發放對象
根據相關文件之規定為七十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老人生活保健補貼,發放標準為70--79歲:50元/月;80--89歲:100元/月;90--99歲:200元/月;100歲及以上300元/月。
二、榆林高齡津貼發放標準
年滿80-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年滿90-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年齡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屬高齡津貼發放對象。高齡補貼是針對高齡老人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其目的是為了解決高齡老人基本生活問題,對保障高齡老人的生活質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三、榆林高齡津貼申請流程
高齡補貼 的條件就是年齡限制,只要達到了相應的年齡,就可以領取到高齡補貼。 高齡補貼的辦理流程: (1)本人申請。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提出申請,填寫表格,一式三份,同時提供申請人本人 身份證 和戶口簿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 (2)村(社區)審查。村、社區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后填寫縣高齡津貼發放匯總表上報各鎮(鄉)。 (3)鎮(鄉)審核。鎮(鄉)負責對村、社區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和信息錄入,建立老年人高齡津貼信息數據庫,經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縣老齡辦。 (4)縣老齡辦審批。對符合條件的對象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對不符合條件的,將有關材料退回鎮(鄉),由鎮(鄉)告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 (5)鎮(鄉)發放。縣老齡辦根據審批情況將津貼劃撥到各鎮(鄉),各鎮(鄉)實行打卡發放。 《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 養老金 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 工資 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 養老保險 待遇水平。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 第二十九條國家通過基本 醫療保險 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有關部門制定醫療保險辦法,應當對老年人給予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