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高齡補貼標準:年滿80-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年滿90-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2024年的張家口高齡津貼的標準暫未調整,沿用仍是往年度適用的標準,具體內容見下文。
一、張家口高齡津貼發放對象
本市戶籍、低保對象中8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和60周歲(含)以上79周歲(含)以下重度、中度失能老年人。
二、張家口高齡津貼發放標準
80歲高齡補貼發放標準為:年滿80-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年滿90-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F在國家政策越來越好,醫保全覆蓋,低保戶,五保戶,80歲以上還有高齡補貼,
三、張家口高齡津貼申請流程
1.符合條件的低保家庭中高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或其法定贍養人,向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補貼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1)《河北省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人養老服務補貼申請表》;(2)老人身份證和最低生活保障證復印件;(3)2張近期免冠1寸彩色證件照。
2.村(居)委會在接到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實際情況的核實。對核實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連同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核。符合條件的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連同相關材料復印件一并報縣級民政部門。
縣級民政部門組織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老年人能力進行評估,出具老年人能力評估結果和審批意見,并登記備案。同時提出發放意見。經局務會或局長辦公會研究通過后,于每月15日前送同級財政部門。
3.財政部門收到資金發放意見后,核實發放標準金額等,于每月底前將資金按相關規定及時撥付到位。符合標準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人的養老服務補貼自老人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一般按月發放,特殊情況下可按季度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