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什么時候開始?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電視電話會議,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始。
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總藍圖”是什么?
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自2018年1月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
2018年:治標。啟動專項斗爭,打掉一批涉黑涉惡組織,懲處一批黑惡勢力“保護傘”,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會形成對黑惡勢力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
2019年:治根。對尚未攻克的重點案件、重點問題、重點地區集中攻堅,對已偵破的案件循線深挖、逐一見底,使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長效機制,取得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壓倒性勝利。
三、中央關于依法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打擊黑惡勢力犯罪要堅持打早打小,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確保將黑惡勢力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大意義是什么?
三個“事關”: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
五、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指導思想是什么?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針對當前涉黑涉惡問題新動向,切實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建設結合起來,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又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形成長效機制,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偉大勝利、實現中國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六、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五個“堅持”: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群眾;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
七、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目標任務是什么?
通過三年的不懈努力,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管理得到明顯加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黑惡勢力“保護傘”得以鏟除,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環境明顯優化;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防范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掃黑除惡工作法治化、規范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八、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打擊重點是什么?
根據全國、全省的統一部署,結合衢州涉黑涉惡犯罪形勢,確定了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打擊重點,具體如下: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尤其是謀取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國家機關職務,拉攏、腐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掌握一方話語權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糾集組織團伙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鄉霸”“村霸”“地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醫療糾紛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惡意競標、強攬工程、違法用地、違法采礦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醫院學校等場所隨意毆打群眾、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行業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深挖幕后組織者、經營者、操縱者;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尤其是打著投資公司、咨詢公司、金融借貸平臺、典當行等名義,以及“無抵押貸”“校園貸”“車貸”“房貸”“裸貸”等“套路貸”,專門從事高利放貸,采取虛假訴訟、跟蹤滋擾、語言威脅、變相拘禁、毆打傷害等手段逼討債務的黑惡勢力;
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民間保安隊”或采取“站人頭”“擺場面”等威脅恐嚇方式實施違法犯罪的黑惡勢力;
10.境外向境內發展滲透或者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尤其是實施組織跨境賭博、綁架、洗錢、敲詐勒索、組織偷渡等違法犯罪的黑惡勢力;
11.盤踞在城中村、郊區或農村中,利用惡勢力通過“霸選”“賄選”或使用尋釁滋事、打架斗毆、破壞基層組織換屆選舉等操控選舉,腐蝕基層政權,影響基層政權穩定性的黑惡勢力;
12.操控青少年充當打手從中獲取非法利益或達到個人非法目的黑惡勢力,深挖幕后操縱者;
13.其他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為。
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辦黑惡勢力,又要追查黑惡勢力背后的“關系網”和“保護傘”,還要倒查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兩個一律”指什么?
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系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十一、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是什么?
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十二、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督導工作六個重點是什么?
(一)圍繞政治站位,重點督導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有關重要指示和中央決策部署情況,貫徹落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總體要求和實施步驟情況,專項斗爭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切實履行掃黑除惡重大政治責任情況;
(二)圍繞依法嚴懲,重點督導掃黑、除惡、治亂的成效,特別是發動群眾情況,嚴守法律政策界限,嚴格依法辦案,確保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情況;
(三)圍繞綜合治理,重點督導各部門齊抓共管,相關監管部門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加強日常監管,形成強大合力、整治突出問題情況;
(四)圍繞深挖徹查,重點督導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斗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治理黨員干部涉黑涉惡問題,深挖黑惡勢力背后“保護傘”情況;
(五)圍繞組織建設,重點督導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嚴防黑惡勢力侵蝕基層政權,為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提供堅強組織保證情況;
(六)圍繞組織領導,重點督導各級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統籌力度,層層壓實責任,推動解決經費保障、技術裝備、專業隊伍建設等重要問題情況。
十三、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督導對象有哪些?
主要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督導,并下沉至部分市地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涉及的重點案件,直接到縣鄉村進行督導,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方等進行重點督導。
十四、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督導方式是什么?
主要采取聽取匯報、調閱資料、調研座談、個別談話、受理舉報和現場抽查、深入基層明察暗訪等方式開展工作。
十五、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督導時間是如何安排的?
督導工作從2018年上半年開始,到2019年上半年,基本實現督導工作全覆蓋。在督導基礎上,適時開展“回頭看”,督導各地區整改落實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情況,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
十六、“掃黑除惡”與“打黑除惡”有什么區別?
“掃黑除惡”與“打黑除惡”,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對工作的廣度、深度、力度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第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重視程度前所未有。*、國務院專門印發通知,整合多部門力量,集全黨全民之力打一場掃黑除惡人民戰爭。
第二,過去“打黑”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圍內,更全面、更深入地掃除黑惡勢力。
第三,過去“打黑”打得多,防得少。這次專項斗爭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各行業主管部門明確了掃黑除惡責任,加大了行業監管和邊掃邊治邊建工作力度。
十七、“掃黑除惡”中的“黑”與“惡”指什么?
“黑”是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惡”是指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
十八、什么是黑社會性質組織?
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征: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十九、什么是“惡勢力”?
根據《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具有下列情形的組織,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制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
二十、什么是惡勢力犯罪集團?
惡勢力犯罪集團是符合犯罪集團法定條件的惡勢力犯罪組織,其特征表現為:有三名以上的組織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三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或者其他犯罪活動。
二十一、什么是“軟暴力”?
暴力、威脅色彩雖不明顯,但實際是以組織的勢力、影響和犯罪能力為依托,以暴力威脅的現實可能性為基礎,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的手段,屬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五款第(三)項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謂的“談判”“協商”“調解”以及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
二十二、如何界定“村霸”?
嚴格來說,“村霸”并不是一個正式的法律術語,而是對農村一些流氓惡勢力的通俗用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均可歸屬于“村霸”范疇。
一是橫行鄉里,稱霸一方,嚴重干擾破壞村民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
二是無事生非、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危害農民群眾利益,群眾不敢惹、鄉村干部不敢管的;
三是倚強凌弱、強拿強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或坐地納貢、結伙哄搶的;
四是有組織、有固定成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擾亂和危害農村社會治安秩序,嚴重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
五是對鄉村干部不滿,尋釁滋事、無理取鬧,或者依仗其家族、親屬勢力或利用其物質財富操縱農村基層組織選舉的;
六是誣告陷害,利用熱點難點、矛盾糾紛煽動群眾,操縱鬧事,破壞農村安定團結的;
七是受雇于人、充當打手,殘害無辜的。
二十三、什么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將嚴查黑惡勢力“保護傘”。所謂黑惡勢力“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國家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將依紀依法追究黨紀政務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民或者個人以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名義捏造事實,對辦案人員進行誣告、陷害、打擊報復的,也要受到法律處罰。
二十四、紀檢監察機關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重點查處的3類問題指的是什么?
(一)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黨員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
(二)黨員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三)地方黨委和政府、政法機關、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不力問題。
二十五、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是指什么?
2015年9月24日至26日,時任*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福建調研并主持召開座談會。王岐山強調,要在思想認識、責任擔當、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嚴明的紀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2017年10月27日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指出,黨內監督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二十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的規定是什么?(刑法原文)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
境外的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征: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二十七、掃黑除惡當前需要著力破解“十個問題”是什么?
2018年8月16日,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主持召開全國掃黑辦第二次主任會議。他強調,要堅持以*,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決策部署,緊盯既定目標,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破解“十個問題”,推動專項斗爭向縱深發展,堅決打贏掃黑除惡攻堅戰。
(一)針對有些地方站位不高的問題,要深化思想認識,把推進專項斗爭作為講政治的實際行動,切實強化使命擔當。
(二)針對有些地方部署形式化的問題,要聚集重點、把握節奏,深化斗爭部署,增強斗爭實效。
(三)針對有些地方發動群眾不充分的問題,要深化宣傳發動,創新宣傳方式方法,充分調動和激發人民群眾參與專項斗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針對有些地方線索核查質效不高的問題,要深化核查機制手段創新,拓展線索收集渠道,提升舉報線索核查效率。
(五)針對有些地方重點案件查處不力的問題,要深化斗爭策略運用,整合辦案力量資源,攻克一批涉黑涉惡大要案。
(六)針對有些地方執法思想不一致的問題,要統一執法思想,深化法律政策適用,明確辦案標準,提高辦案質效。
(七)針對有些地方黑惡勢力“保護傘”打擊難的問題,要深化“打傘”機制的完善落實,做到深挖徹查、除惡務盡。
(八)針對有些地方存在打擊“盲區”的問題,要深化綜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消除“盲區”,促進專項斗爭均衡發展。
(九)針對有些地方掃黑辦作用發揮不到位的問題,要深化各級掃黑辦建設,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十)針對有些地方開展督導不力的問題,要深化嚴督實導,倒逼專項斗爭舉措落地見效。
二十八、浙江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五個走在前列”、“五個絕不允許”是指什么?
(一)要在堅決打擊態度上走在前列,絕不允許放過任何一個黑惡勢力;
(二)要在依法辦事、精準打擊上走在前列,絕不允許造成任何一起冤假錯案;
(三)要在基層黨組織建設上走在前列,絕不允許黑惡勢力趁虛而入、把持基層政權;
(四)要在提升基層治理水平上走在前列,絕不允許黑惡勢力滋生繁衍、做大做強;
(五)要在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走在前列,絕不允許任何一個地方因黑惡勢力猖獗而民怨沸騰。
二十九、浙江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五個嚴禁”的工作紀律要求是指什么?
(一)嚴禁有案不立、壓案不查、降格處理;
(二)嚴禁跑風漏氣、泄漏案情和線索;
(三)嚴禁違規辦案、刑訊逼供、人為“拔高”;
(四)嚴禁打探消息、插手干預案件辦理;
(五)嚴禁未經批準擅自接受媒體采訪報道、在各類網絡社交平臺發布相關信息。
三十、掃黑除惡的宣傳口號有哪些?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決打贏掃黑除惡攻堅戰。
打擊黑惡勢力,弘揚社會正氣。
全民參與,共同打擊涉黑涉惡違法犯罪。
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
堅決掃除黑惡勢力,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保持高壓態勢,鐵腕掃黑除惡。
重拳出擊“掃黑除惡”,依法嚴懲違法犯罪。
掃黑除惡,利國利民,舉報黑惡,人人有責。
主動參與掃黑除惡工作,積極舉報涉黑涉惡線索。
堅決維護法律尊嚴,嚴厲打擊黑惡勢力。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斗爭,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嚴懲黑惡勢力,共享平安成果。
堅決鏟除強拿硬要、逞強斗狠、強攬工程的黑惡勢力!
堅持標本兼治,堅決遏制消除黑惡勢力滋生蔓延。
衢州有禮、浙西無黑、圣地清明。
三十一、什么是掃黑除惡?
“掃黑除惡”一詞來源于*、國務院在2018年1月發出的《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這次“掃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是由*、國務院專門印發通知,整合多部門力量,集黨和國家之力要把這個問題解決好。
三十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主要特點是什么?
政治性,全面性,徹底性,協同性。
三十三、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主要工作措施是什么?
摸線索,打犯罪,挖“保護傘”,治源頭,強組織。
三十四、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要做到哪“三個結合”?
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
三十五、當前黑惡勢力的新特點是什么?
一是向政治領域滲透,企圖操控、把持基層政權;二是向新行業、新領域擴張,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三是向隱蔽化轉型,逃避打擊能力增強。
三十六、涉黑類犯罪有哪些類型?
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三十七、什么是“套路貸”?
“套路貸”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財產的借口,所以“套路貸”是以“借款”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財務之實。而高利貸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約定支付?額利息并返還本金,目的是為了獲取高額利息。
“套路貸”假借民間借貸之實,通過“虛增債務”“制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賬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達到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目的。
三十八、什么是“沙霸”?
“沙霸”,是以一個或者多個已交房即將開始裝修的住宅小區樓盤,違背市場交易自愿公平原則,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向正在裝修的業主等消費者強行高價出售沙石料等裝修材料,以壟斷市場獲取高額非法經濟利益。這里所說的沙霸,不僅僅是對沙子銷售的掌控,還有水泥、紅磚等輔助裝修材料。
三十九、公檢法三部門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應當遵循的法律條文有哪些?
《刑法》《刑事訴訟法》《關于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證人保護工作規定》
四十、在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時,應該對哪些人采取保護措施?
證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鑒定人、被害人
四十一、中央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是如何規定的,有哪些具體要求?
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平安建設第一責任,也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部署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勇于擔當、敢于碰硬,旗幟鮮明支持掃黑除惡工作,為政法機關依法辦案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職、深挖徹查“保護傘”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對涉黑涉惡問題尤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堅決的態度,無論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特別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護傘”,堅決依法查辦,毫不含糊。各級政法機關主要負責同志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直接責任人,要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上級政法機關要加強對下一級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督導檢查,協調督辦重點案件。有關部門要依紀依法慎重處理對掃黑除惡工作干警的舉報,防止黑惡勢力利用舉報干擾辦案、打擊報復。
四十二、兩高兩部針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專門出臺的配套司法文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2018〕1號)
四十三、兩高兩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的惡勢力7類典型案件和11類常見伴生行為(案件)是什么?
7類典型案件: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聚眾斗毆、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
11類常見伴生行為(案件):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制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聚眾“打砸搶”。
四十四、掃黑除惡“打早打小”是指什么?
是指各級政法機關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對可能發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集團、“惡勢力”團伙及早打擊,絕不能允許其坐大成勢。
四十五、掃黑除惡“打準打實”是指什么?
是指審判時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在準確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構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判處刑罰,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
四十六、對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力大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可以采用哪些措施確保其案件質量?
依法采取掛牌督辦、上提一級、異地管轄、指定管轄以及現場聯合督導等措施
四十七、黑惡勢力是如何發展演變的?
實踐中,黑惡勢力發展一般有一個演變過程:惡勢力犯罪團伙→惡勢力犯罪集團→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四十八、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執紀監督的重點對象有哪些?
嚴查城鄉基層黨員、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問題;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問題。
四十九、什么是候選人聯審機制?
在村“兩委”換屆中,組織部門協調政法紀檢、信訪等8個部門組成聯合審查組,對候選人進行資格把關,把黑惡勢力擋在門外。
五十、村“兩委”換屆建立“負面清單”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具有這10個方面負面行為的人員不能進“兩委”班子
①被判處刑罰、現實表現不好的;
②欺壓群眾、橫行霸道、群眾反映強烈涉及“村霸”村鬧、宗族惡勢力、黑惡勢力的;
③參加邪教組織,從事地下宗教活動,組織封建迷信活動的;
④受到黨政紀處分尚未超過有關任職限制期限,以及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立案調查處理的;
⑤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違法手段參選的;
⑥長期無理上訪或組織、蠱惑群眾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
⑦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⑧道德品行低劣,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
⑨原村(社區)干部近3年內被責令辭職和民主評議連續兩次不稱職的;
⑩患有嚴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五十一、公安機關涉黑涉惡線索核查“三長負責制”是什么?
省、市、縣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是線索核查第一責任人,分管刑偵工作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刑偵部門負責牽頭組織線索核查工作。對每條線索必須做出有無涉黑涉惡犯罪嫌疑的結論,由負責核查的公安機關的局長、分管刑偵副局長、刑偵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上報。
五十二、公安機關涉黑涉惡線索核查“一案雙查制”是什么?
上級公安機關認為下級公安機關做出的核查結論不符合事實的,啟動“一案雙查”,由上級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對線索核查工作進行調查,由上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對原線索重新核查。
五十三、城市城區打擊重點是什么?
重點打擊以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調查公司、咨詢公司等為掩護發放高利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以及專門受雇他人從事“造勢擺場”、“擺平事端”的“地下出警隊”或“黑保安公司”。
五十四、農村地區打擊重點是什么?
重點打擊把持或侵害基層政權組織的“問題村官”,破壞影響基層選舉,以暴力威脅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壓百姓、危害一方的農村黑惡痞霸勢力。
五十五、城鄉結合部打擊重點是什么?
重點打擊以“搶占地盤”為特征的,以暴力或脅迫手段排擠對手,壟斷經營,攫取非法利益的黑惡勢力,如建筑領域的阻撓施工、封門堵路、強攬供料的“沙霸”“磚霸”等。
(一).有關掃黑除惡專題會議記錄內容
(二).關于掃黑除惡會議記錄內容如何撰寫
(三).2021年社區掃黑除惡專題黨課講稿二篇
(四).2021年黨支部掃黑除惡專題黨課講稿二篇
(五).2021年掃黑除惡專題黨課講稿四篇
(六).學校掃黑除惡宣講稿范文2篇
(七).2021年鄉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整改方案二篇
(八).2021年鄉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調研報告二篇
(九).2021年鄉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情況匯報五篇
(十).個人掃黑除惡典型發言材料范文二篇
五十六、各行業場所打擊重點是什么?
重點打擊充當賭場、娛樂場所“靠山”、“保護傘”,收取“保護費”,擾亂醫院、學校周邊秩序的黑惡勢力等。
五十七、中央督導組的督導工作的“六個圍繞、六個重點是什么?
一是圍繞政治站位,重點督導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有關重要指示和重要決策部署情況,貫徹落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總體要求和實施步驟情況,專項斗爭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切實履行掃黑除惡重大政治責任情況。
二是圍繞依法嚴懲,重點督導掃黑、除惡、治亂的成效,特別是發動群眾情況,嚴守法律政策界限,嚴格依法辦案,確保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情況。
三是圍繞綜合治理,重點督導各部門齊抓共管,相關監管部門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加強日常監管,形成強大合力、整治突出問題情況。
四是圍繞深挖徹查,重點督導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斗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治理黨員干部涉黑涉惡問題,深挖黑惡勢力背后“保護傘”情況。
五是圍繞組織建設,重點督導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嚴防黑惡勢力侵蝕基層政權,為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提供堅強組織保證情況。
六是圍繞組織領導,重點督導各級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統籌力度,層層壓實責任,推動解決經費保障、技術裝備、專業隊伍建設等重要問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