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法定產假為158天。符合有關法律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享受法定產假(98天)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原法定延長30天)至158天,男方護理假15天。法定假日不包括在延長的產假內。以下整理了鹽城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鹽城產假相關政策規定多少天
2024年鹽城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鹽城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鹽城產假延長至158天,具體規定如下:
1、符合有關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達到158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
2、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
3、對企業在女職工產假期間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生育二孩的給予50%的補貼,生育三胎的給予80%的補貼。
4、對生育二孩和三胎的女性勞動者,優先給予就業幫扶。
產假工資發放標準2023年具體如下:
1、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2、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請長病假女職工不享受產前假。這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只能按預產期在產假前執行。至于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
3、產假,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因此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產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綜上所述,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二、鹽城產假的工資發放標準
產假工資=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
江蘇產假(女方):158天。
江蘇陪產假(男方):15天。
1、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3、難產的或生育多胞胎的,產假可以疊加享受。
三、鹽城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