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法定產假為188天。符合有關法律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享受法定產假(98天)的基礎上,即生育二胎、三胎的合法夫妻可以享受延長90天的產假,所以說現目前寧波省生育二胎、三胎的家庭可以享受188天的產假。以下整理了寧波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寧波產假相關政策規定多少天
2024年寧波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寧波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1、浙江省的產假,生一孩158天,二孩、三孩188天。
2、根據國家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
3、根據地方規定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一孩延長產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長產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計算。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二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一孩延長產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長產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計算;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護理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
(三)在子女三周歲內,夫妻雙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兒假,育兒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
女方因無業、失業、靈活就業以及其他非應保未保原因未能享受產假和生育津貼待遇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給予適當經濟補助,具體對象和標準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
二、寧波產假的工資發放標準
在浙江寧波市休產檢、陪產假、育兒假期間,都是帶薪休假,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但具體待遇計算方式根據單位規定計算。
產假和工資不沖突。
職工依法享有節育手術假、孕期產前檢查、產假、哺乳期內的哺乳時間、男方護理假、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其工資。
發放標準
生育津貼是按新生兒出生時的上年度靈活就業人員月醫保繳費基數÷30×法定產假天數計發。
例如,小王是本市靈活就業人員,今年7月1日后參加生育保險,12月第一次生孩子,剖宮產生下一孩。去年月繳費基數為3957元,按目前政策,小王可以享受的產假天數為:一孩產假158天,剖宮產加15天,合計173天。因此,小王能享受的生育津貼為3957÷30×173=22818.7元。
三、寧波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