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定產假為158天或180天。福州產假為一百五十八天至一百八十天,男方照顧假為十五天。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九十八天。以下整理了福州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福州產假相關政策規定多少天
2024年福州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福州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符合《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產假為一百五十八天至一百八十天,具體天數由用人單位規定,
男方照顧假為十五天。
流產假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具有人工終止妊娠手術資格的醫療保健機構或者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證明,享有產假。
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產假為十五天至三十天;
懷孕三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四十二天;
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九十八天。
二、福州產假的工資發放標準
休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懷孕和產假待遇
1、對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有毒有害作業或從事其他容易引起流產、早產、畸胎的特殊工種作業的女職工,應暫時調換工種或酌情減輕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懷孕女職工的單位,有條件的應設立孕婦休息室。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每天享受工間休息一小時,算作勞動時間,并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加班加點;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其工作場所應設工間休息座位。
3、準予定期做產前檢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應算作勞動時間。
4、在本單位的醫療機構或指定的機構進行產前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所在單位應全部負擔。費用由原醫療經費渠道開支。
三、福州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