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產假一般為188天(基礎產假98天、獎勵假90天),如果存在難產或者剖宮產分娩的,在此基礎上加上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男職工可享15天的陪產假。以下整理了江西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江西產假相關政策規定多少天
2024年江西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江西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根據相關規定,(一)江西女職工產假由以下部分組成:1.基礎產假98天;2.江西省獎勵假60天;3.難產或者剖宮產分娩的,產假增加15天;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享有每天一小時的哺乳假。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男職工享受15天的陪產假。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十二條規定,
女職工生育或者妊娠終止,用人單位應當給予下列勞動保護:
(一)正常分娩的,休產假九十八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十五天;
(二)符合《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前項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六十天;
(三)難產或者實施剖宮產手術分娩的,增加產假十五天;
(四)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五)懷孕不滿三個月流產的,休產假二十五天;
(六)懷孕滿三個月不滿七個月流產的,休產假四十二天;
(七)懷孕滿七個月以上妊娠終止的,休產假九十八天。
3、《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資和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二、江西產假的工資發放標準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4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三期”(即懷孕期、產假、哺乳期)內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5條規定,女職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的生育生活津貼按照相關規定計發。
而對于其工資待遇的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女性的產假是帶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產假工資規定。
1、如果你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的產假工資,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如果你已經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這也就是你的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三、江西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