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法定產假為158天。據相關法律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山東地方相關法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長女方產假60天,所以國家規定產假為98天,山東在此基礎上增加60天,共為158天。以下整理了濰坊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濰坊產假相關政策規定多少天
2024年濰坊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濰坊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濰坊產假順產濰坊98天;剖宮產的會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津貼產假天數計發。生育津貼和工資不重復享受。
生育津貼產假天數:順產98天;剖宮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流產津貼產假天數: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產假15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42天;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二、濰坊產假的工資發放標準
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三、濰坊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