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法定產假為158天。據相關法律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山東地方相關法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長女方產假60天,所以國家規定產假為98天,山東在此基礎上增加60天,共為158天。以下整理了日照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日照產假相關政策規定多少天
2024年日照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日照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產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國家規定產假98天,符合地方規定的增加產假60天。法律規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二、日照產假的工資發放標準
山東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三、日照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