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法定產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因此湖北正常分娩產假為158天。以下整理了襄樊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襄樊產假相關政策規定多少天
2024年襄樊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襄樊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1、基本產假:98天+60天=158天
《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
2、難產產假:158天+15天=173天
3、生育多胞胎產假:158天+嬰兒數*15天
4、妊娠不滿12周流產的:30天
5、妊娠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的:45天
6、妊娠滿28周以上引產的:98天
二、襄樊產假的工資發放標準
根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婚假、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1)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三、襄樊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