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法定產假女職工順產產假一共擁有158天。其中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依法享受獎勵產假60天。總計為158天。以下整理了株洲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株洲產假相關政策規定多少天
2024年株洲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株洲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湖南省女職工的產假天數是由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的基礎產假及《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額外增加產假組成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基礎產假:98天,其中產前15天,如果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流產產假: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綜上可知,一般來說,湖南省生育的婦女,可享受的產假天數=國家基礎產假98天+湖南省額外增加產假60天=158天。
二、株洲產假的工資發放標準
額外增加的產假:根據《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二十天。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
三、株洲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