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最新產假天數為:178天。如果有其他情形,例如難產、生育多胞胎的,還可以額外增加產假天數。且產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以下整理了清遠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清遠產假相關政策規定多少天
2024年清遠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清遠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女職工產假
1、順產:順產98天+獎勵假80天=178天
2、剖腹產:順產98天+剖腹產30天+獎勵假80天=208天
男職工產假
陪產假15天
清遠產假規定
(一)生育假期:
順產的:98天
難產:另加30天
引產:另加15天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懷孕2個月以下流產的:15天
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流產的:30天
懷孕4個月以上至7個月以下流產的:45天
懷孕滿7個月以上發生死胎和早產不成活的:75天。
注:參保人因生育而導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按產前15天及產后至死亡時的實際天數計算。
二、清遠產假的工資發放標準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
1.《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九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2.《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 前款所稱女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按照女職工應得的全部勞動報酬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低于女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按照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計算。女職工享受假期前在用人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照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三、清遠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