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編收集的關于宿州新生兒落戶需要哪些材料及辦理的流程的相關信息,供大家參考。
一、宿州新生兒上戶口需要什么材料
1、新生兒上戶所需提供的基本證明材料: (1) 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薄》; (2) 《出生醫學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副業》,《出生醫學 證明書》(第二聯限本市醫院出生嬰兒) ; (3) 《收養登記書》及《收養登記證》 (復印件),并加蓋本 市、區(縣)民政局收養登記專用章(鋼印) (指收養兒) ; (4) 《結婚證》; (5) 《計劃外生育申報出生證登記證明》(指第二胎及以上) ; 備注:隨父報戶口,須出具母親常住戶口 所在地的《戶籍證明》及《居民身份證》。 2.辦理時限 申請資料齊全后,當場辦理; 如果夫妻戶口分離的,入在母方的戶口處,可以直接申報入戶, 如果入在父方處,則必須有母方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的一張證明 (該證明必須證實要入戶的小孩未在父方處入戶)。
二、宿州新生兒上戶口的辦理流程
第一步、辦出生證
在宿州市接生醫院辦理出生證,然后憑借出生證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第二步、戶籍登記
攜帶入戶材料,如父母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到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第三步、申辦上戶
到戶口所在街道派出所戶籍科辦理上戶,帶齊各項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盡量在新生兒出生的一個月內進行上戶辦理,否則可能會需要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三、新生兒最遲多久上戶口
新生兒在出生后的一個月以內,必須要去常住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上戶口。新生兒落戶,根據父母自愿的原則,可以隨父落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要帶的材料:其父或其母的戶口本、雙方的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然后向戶籍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就可以了。
四、宿州新生兒上戶口,父母雙方需要同時到場嗎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戶辦大廳)申報出生登記。嬰兒父母戶口不在一地的,為防止重復登記,申報登記時要進行網上核查,不再要求提供在另一方未落戶證明。出生登記結束后,公安派出所需在出生醫學證明正聯上加蓋已入戶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