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編收集的關于廣州新生兒落戶需要哪些材料及辦理的流程的相關信息,供大家參考。
一、廣州新生兒上戶口需要什么材料
辦理出生登記除了需要提供嬰兒父母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計劃生育服務證(或街、鎮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小孩《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需要根據不同情況提供下面的相關證明材料:
1.嬰兒父或母不是戶主的,還需要提供戶主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意入戶證明;父母雙方或父(母)一方是現役軍人的,需要提供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屬于隨父報出生的,還需要提供隨軍報告表原件及復印件)。
2.屬報出生入單位集體戶的,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入戶證明和集體戶口簿首頁。
凡是持有廣州市外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不包括港澳臺地區和國外簽發的出生證明)的,需要到父(母)戶口所在地區婦幼保健院辦理出生保健情況登記并加蓋公章后,再拿上面的證明材料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3.父母在國(境)外所生的小孩,需提供國(境)外的出生證明及翻譯公證書、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具的《辦理戶口通知》。
4.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戶口所生的小孩,因父母死亡或本市一方被判刑,外地一方失蹤(或改嫁)需隨本市親屬入戶的小孩。由申請人提出書面入戶申請,提供父母雙方或父母一方的死亡證明或法院的判決書、派出所出具的失蹤證明、小孩由本市親屬撫養的公證書。
5.父母雙方為現役軍人或父(母)一方為現役軍人、另一方戶口在外地,小孩報出生需新立戶的,需提供合法的房產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二、廣州新生兒上戶口的辦理流程
第一步、辦出生證
在廣州市接生醫院辦理出生證,然后憑借出生證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第二步、戶籍登記
攜帶入戶材料,如父母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到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第三步、申辦上戶
到戶口所在街道派出所戶籍科辦理上戶,帶齊各項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盡量在新生兒出生的一個月內進行上戶辦理,否則可能會需要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三、新生兒最遲多久上戶口
新生兒在出生后的一個月以內,必須要去常住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上戶口。新生兒落戶,根據父母自愿的原則,可以隨父落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要帶的材料:其父或其母的戶口本、雙方的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然后向戶籍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就可以了。
四、廣州新生兒登記辦理時限
符合政策規定,證明材料齊全,派出所戶口內勤當場辦結;符合政策規定,證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補辦的材料,第二次辦結。對需報市公安局審批的,對申辦材料齊全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并將有關材料上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接到上報材料后,經審查,應當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報材料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將審批結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審批決定二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