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學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考、考、考,老師的法寶;分、分、分,學生的命根。”那時就感覺,只要是最后考試時,試卷上的分數讓老師滿意,家長通知單上的成績讓父母可以和同事炫耀,你就是老師眼中的好學生,父母心中的乖孩子。老師對學生的評價標準就是分數,一張考試卷就可以判定一個學生的“聰明”或“笨”,現在看來這種評價方式早已過時。《英語課程標準》指出,英語課程的評價體系要體現多元化和評價形式的多樣化。評價應關注學生綜合語言運用能力的發展過程以及學習的效果,采用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既關注結果,又關注過程,使對學習過程和對學習結果的評價達到和諧統一。總之新的評價體系應該更加關注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進步,采用更加全面公平的評價方式,使評價有利于促進學生學習和教師改進教學。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我認為應從以下三個時間段來實施。
一、學前評價,激起學生學習興趣。
學生不一定要學了才有評價的依據,他們在進入學習過程之前的表現也可以作為學前評價的標準。課前評價的主要目的在于學生端正學習態度,激起學生學習的興趣。這一階段采用教師評價或學生自評的方式,評價要以肯定性、賞識性語言為主,讓學生在學前產生愉悅的心情,在情感上抓住學生。
心理學家認為:情感是人的需要與客觀事物之間的關系的反映。一個帶著積極情感學習的學生,應該比那些缺乏熱情、興趣的學生或比那些對學習內容感到焦慮和恐懼的學生,學得更輕松,更有效率。因為積極的情感能使學習主體產生滿意,愉悅的心態,從而成為推動學生主體學習的強大動力,讓每個孩子都能覺得學習是一種樂趣。而學習興趣恰恰是學生學習動機中最活躍的因素,因此學習前教師給予學生的信任性的評價要貼近學生個人的意愿、興趣和愛好,讓學生覺得老師的尊重和信任,確立自己正確的學習目標,讓學生覺得學習不是一種負擔,而是在享受自己的愛好,充分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
二、學中評價,建立學生學習的自信心。
構建主義強調,評價的目的在于更好地根據學生需要制定教學,評價過程服務于教學過程,教學的目標是為了更好地使學生找到自己的定位,發現自己的價值,因此教學的過程就是評價的過程,把評價真正融合到教學過程當中,在學習過程中,及時給予適當的評價,通過及時有效的評價激勵學生。
英語課上的評價的語言有很多,如“good\ wonderful\ excellent”“a clever boy\girl.”“good job”.對于任何孩子,教師都有責任及時發現他的閃光點,并給予表揚和鼓勵,由其對于初學英語的小學生,不能讓音準和語法束縛了孩子,一味的糾正學生的發音和語法會挫傷他們的自信心,甚至導致孩子們不敢開口說英語,要鼓勵孩子敢說“不怕說錯,就怕不做。”老師應鼓勵和引導孩子自己發現錯誤改正錯誤,并給予表揚和獎勵。當然教學過程中的評價不是只限于教師的評價,還可以讓學生互評和自評。可以在教學過程中,把學生分為幾個小組,依據孩子的表現給其所在的小組加分,同時讓組長根據小組內每個學生的表現給個人加分。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能有所作為,孩子也不例外,如果因為他表現好給自己的小組加了分,他會非常有成就感,“噢,原來我也可以做得很好”,或“我還可以做得更好”。
對于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更需要老師和同學發現他們身上的閃光點,注重保護他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用支持的力量幫助這些學生更好地發現自我,重建自我,發揮自己的特長,從學習中找到自信,堅定學習的信心。
三、學后評價,體驗進步與成功,激起進一步學習的積極性。
課后評價可以是教師評價、家長評價,組長評價和自我評價。根據英語學科的特點,學生的課后可以有書面練習和口頭練習兩種,教師根據學生情況給出分成練習內容,再根據書面練習的完成情況給出合理的評價。家長也是教育評價的主體,因為家長既是教育活動的直接參與者,也是教育結果的重要責任者。家長根據孩子在家的學習情況、完成作業情況等給予評價或寫出評語,這是對學生課堂學習效果的一個有力評價。英語課后學生每天都有聽讀的作業,為了讓家長很好地配合孩子完成作業,我就要求他們為孩子簽名、打分,這是家長參與學習評價的重要過程。課后組長評價是對家長評價的監督和補充。有的學生前一天作業上忘記讓家長簽名、打分了,或是有些學生家庭情況特殊,無法讓家長評價,于是,我就讓組員讀給組長聽,讓組長當一回家長,進行打分、簽名,這樣也使學生覺得得到了老師的尊重,使得課后練習更有效。
(一)、課堂教學評價意見怎么寫
(二)、課堂教學評價類型一般有哪幾種類型
(三)、課堂教學評價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四)、教學評價的原則有哪些,分別是什么
(五)、完整的教學設計和教學評價都包括哪些
(六)、家長對幼兒園教學活動評價三篇
(七)、關于新課堂需要什么樣的課堂即時評價的教學論文
(八)、小學教學評價制度
(九)、師德及教學自我評價
(十)、師德及教學效果自我評價
課后學生的自評是該階段評價的重點,學生的自評可以引發學生的自我反思。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在《給教師的建議》中提到“一個少年,只有當他學會了不僅仔細地研究周圍世界,仔細地研究自己本身的時候;只有當他不僅認識周圍的事物和現象,而且努力認識自己的內心世界的時候,只有當他的精神力量用來使自己變得更好、更完善的時候,他才能成為一個真正的人。”所以教師應適當引導學生自評,既表示了對學生的尊重和信任,也有利于調動學生參與評價的積極性,有利于培養學生的自我評價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也有利于增強學生的主體意識和評價的客觀程度。這種客觀的自評和教師評價,家長評價和組長評價相結合,使學生在學習后體驗到進步與成功的快樂,更堅定了學習的信心,有助于學生滿懷熱情地投入到下一輪的英語學習中。
美國哈佛大學心理學家加德納認為,教育的起點不在于一個人有多么聰明,而在于怎樣變得聰明,在哪些方面變得聰明,教育目的不是為了發現誰是教育的無能者,而是發揮學生的潛能。在新的教育觀下,教師的職責就是發現學生的優點,幫助學生發揮自己的優勢,最大限度地發掘學生的潛能,在評價中,對學生多一點賞識,少一點苛求;多一點表揚,少一點批評;多一點寬容,少一點責備;多一點信任,少一點懷疑。用激勵去點燃學生心靈的智慧之火,用科學的評價方法為學生的長遠發展鋪一條寬闊的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