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文件
滬教委基〔2017〕1號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
《2017年上海市基礎教育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各有關直屬事業單位:
現將《2017年上海市基礎教育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認真按照執行。
附件:2017年上海市基礎教育工作要點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2017年3月3日
附件
2017年上海市基礎教育工作要點
2017年,上海市基礎教育工作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家和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上海市教育改革和發展“十三五”規劃》《上海市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十三五”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牢牢把握“公平、科學、優質”的發展主題,推進教育綜合改革,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深化教育內涵建設,促進基礎教育轉型發展,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為每一個孩子的健康快樂成長奠定堅實基礎。
一、推進招生考試改革,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1.落實高考綜合改革配套舉措。加強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命題和分析研究,組織實施年度學業水平考試。加快高考英語題庫建設,加強對數學文理不分科命題研究。完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優化“上海市學生社會實踐信息記錄電子平臺”,繼續深化高中生志愿服務(公益勞動)課程的落實,加強校外學生實踐基地內涵建設,進一步規范實時記錄工作。發揮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高考招生錄取中的參考作用。加強投檔錄取系統的建設與運行管理,做好投檔錄取規則解讀解釋與宣傳說明試點。試點實施高中個性化學程和學分制管理,支持高中學校依法依規自主設計和實施校本化課程,實施走班教學。
2.研制高中階段招生考試改革方案。研制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配套研制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和本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實施特殊教育高中階段招生考試改革。開展學業水平考試、跨學科案例分析命題研究。
3.優化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公布2017年本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進一步完善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的規范管理,推進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普遍開設“校園開放日”活動,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4.加強民辦學校招生過程監管。進一步明確2017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民辦中小學招生工作規范,對民辦中小學招生環節進行巡查和監管,對于違反“三個承諾”且拒不糾正的學校,落實“雙減”(核減次年招生計劃數和當年政府專項扶持資金)措施;對于查實的與教育培訓機構間存在利益輸送的民辦中小學,對相關責任人從嚴從重查處。開展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辦校秩序調研,研究制定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辦校秩序的管理辦法。
二、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培養學生綜合素養
5.加強課程改革整體設計。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圍繞人才培養目標,科學規劃中小學課程,精心編寫相關學科教材,認真做好與課程教學相配套的教師培訓、教學研究、考試評價研究等工作。優化高校“立德樹人”人文社科基地的職能,更好地發揮這些基地課程設計的專業優勢。推進第二輪學校課程領導力行動研究和實踐。加強對中小學使用境外教材的審查。進一步加強高中國際課程試點管理,推進高中國際課程本土化改造的經驗輻射。
6.規范學校內部教學秩序。調整課程安排、改進拼音教學方式、加大集中教學力度。堅定推行小學階段基于課程標準的教學與評價,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社會調查。深化幼小銜接研究與實踐,試點開展小學起始年級與幼兒園大班課程實施方式對接實驗。試點建立區域性學校課程管理平臺。實施小學“快樂活動日”拓展,實現“快樂30分”綜合活動和放學后看護服務公辦小學全覆蓋,試點探索延長看護服務時間。推進兒童學習基礎素養研究,形成典型案例和操作辦法。開展作業、考試/測驗備案制度調研,試點建設相應的備案系統。探索班級微信群治理機制,試點開展班級微信群管理與引導工作。
7.推進中小學德育工作。加強*教育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品牌項目培育,推進中小學日常主題教育活動規范化建設試點項目。開展德育學科教師時事課堂教學展示評優活動,實施第二期學科德育精品課程資源庫建設。完善德育骨干教師培訓課程體系,開展學科德育教師職業能力與素養培訓,推進班主任工作室聯盟建設。加強上海市學校德育發展研究院建設,打造多功能的德育工作平臺。開展“上海市美德少年”評選、“電影陽光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主題月”等主題活動。制定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導意見,編寫“中小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指導手冊”。研制加強中小學生涯輔導的指導意見,加強中小學生生涯輔導課程開發。啟動研學旅行營地建設工作。推進中小學生電影教育,完善中小學生觀影機制。
8.實施中小學法治教育。協力建設“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協同創新中心”,積極推進相關項目建設。啟動青少年學生法治教育實踐示范基地建設。組織參加“學憲法講憲法”“法治進校園”等各項全國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活動,舉辦“新滬杯”“浦江杯”等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組織法治校長和骨干教師法治專題輪訓。組織“春天的蒲公英??小法官網上行”活動。推進國家禁毒辦“6.27”工程,組織學生毒品預防教育“八個一”活動。編印“悅讀法律”教育期刊。推進市青少年法治教育體驗基地建設。
9.
推進基礎教育質量評價改革。研制學前教育質量評價標準。完善中小學學業質量“綠色指標”及其評價手段,舉辦2017年度小學“綠色指標”反饋講評會,推進以校為本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建設試點。進一步推進特色普通高中建設,繼續開展特色普通高中創建評估。優化特殊教育評估工作,研發特殊教育評估工具,實現殘疾兒童入學(園)評估和入學后評估一體化管理。開展區域基礎教育環境質量評估,促進教育生態不斷優化。
10.深化學生體育課程改革。深入實施“小學興趣化、初中多樣化、高中專項化”體育課程改革。建立以學生體育素養評價和初中體育學業水平考試為主要載體的體育課程評價體系。推廣體育課程、課外鍛煉一體化的“一校多品”校園體育發展模式,加強區本、校本體育教材及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建設。推進校園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推進學校運動隊聯盟建設,構建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校園集體球類項目與基礎項目優先發展、新興項目與傳統項目協調發展的學校課余訓練體系。創辦大中學生體育聯賽制度,舉辦學生陽光體育大聯賽、暑假學生體育系列賽事、國際青少年校園足球邀請賽等品牌賽事,形成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競賽體系優化體育后備人才培養體系。推動校園足球發展。組隊參加第十三屆全國學生運動會。
11.提升藝術科普等教育水平。依托文教結合平臺,推進“小學舞蹈課程、高中戲劇課程”改革,試點“戲曲、影視”課程設置。舉辦學校藝術教育科研評審。成立上海學生戲劇團及其聯盟,組織開展上海學生新年音樂會、上海學生藝術設計展、第九屆全國少兒“小荷風采”舞蹈展演等活動。推進市區兩級青少年科學研究院建設,建立科技特長生培養體系,開展青少年創新創業行動。實施青少年科學創新實踐工作站項目,建立25個實踐工作站、100個實踐點。推進“館校結合”項目。開展科技創新教育特色示范學校選優培養。推進中小學健康教育課程建設及健康教育課外實踐體驗基地建設試點,開展健康傳播活動。開展校內外結合的青少年科技創新與科學普及品牌活動。開展“走近邊防線”青少年國防教育系列活動。
12.健全中小學生校外教育體系。加強中小學生社會實踐長效機制建設,推進革命遺址紅色教育、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科學技術、藝術人文、生態文明、社區實踐指導站等社會實踐基地聯盟建設,開發品牌活動和實踐課程,打造一批學生社會實踐品牌基地和品牌項目。探索初中學生社會實踐的載體和方式,完善學生社會實踐基地考核激勵等長效機制。完成上海市公共安全教育實訓基地建設,使之成為本市及全國公共安全教育示范基地和公共安全教育智庫。啟動首批家庭教育示范校評選,編制家庭教育系列叢書,開發家庭教育指導師課程體系。
13.加強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出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中小學幼兒園公共安全教育若干意見。細化完善公共安全教育區域體驗中心和學校體驗教室裝備標準,完成2個區域體驗中心和300間體驗教室建設。豐富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網絡資源,推廣“安全伴我行”微信平臺。督促中小學常態開展安全教育,抓好開學第一周和期末最后一課安全教育活動,確保課時、師資、資源三落實。推進全國安全教育實驗區建設。開展第十屆上海市中小學生識險、避險、自救、互救知識技能展示活動。
三、落實各項建設規劃,提升資源配置水平
14.推進各項教育規劃落實。指導各區制定和實施區域教育“十三五”規劃。全面完成《上海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開展特殊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7年)落實情況調研。研制新一輪學前教育、特殊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加強“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基礎教育資源配置研究。落實《上海市基礎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設規劃》,加快中小學(幼兒園)校舍建設,滿足適齡兒童入學(入園)需求,并保持適當班額。加強對各區實施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指導和評估。完善特殊教育體系,推進特殊職業教育發展,加強學前特殊教育設點布局。
15.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落實《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0號),研制本市深入推進城鄉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推進義務教優質均衡發展。指導與督促各區落實2017年城鄉義務教育“五項標準”確定的校舍建設、學校裝備、信息化環境建設、高級教師配備達標等項目,對各區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五項標準執行情況進行公示公報。實施教育部“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規劃項目。
16.加強中小學校裝備建設。認真貫徹教育部和上海市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裝備工作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圖書館工作,實施《上海市中小學圖書館規程》,全面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修訂義務教育階段普通中小學教育裝備指南,編制普通高中教育裝備指南,試點開展綜合改革背景下中學理化生實驗室更新完善整體建設項目。出臺幼兒園裝備規范,編制幼兒園專用活動室裝備指南。編制特殊教育學校圖書館建設指南,開展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資源教室和無障礙建設。改善內地民族班辦班條件。開展“上天入地”全天候操場等體育場地綜合開發利用,推進青少年課外鍛煉活動中心和學生體育技能中心建設,開展50所中小學“陽光運動休整室”建設。
四、優化基礎教育管理,增強教育服務效能
17.深入推進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指導各區加快學區和集團組建,實現學區化集團化辦學覆蓋超過50%的義務教育學校。出臺學區化集團化辦學評估指南,指導各區開展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成效評估。深化學區和集團內涵建設,促進學區和集團內成員校教育質量整體提升。加強學區化集團化辦學理論研究,形成學區化集團化辦學典型經驗和實踐案例。
18.加強新優質學校集群建設。根據《上海市新優質學校實施指南》,加快市、區兩級新優質項目學校集群發展。出臺上海市新優質項目學校評估指標,深化群內共享交流和集中攻堅,提升學校核心問題的解決能力。加快新優質教育理論構建,形成新優質項目學校設計成果,基本形成“新優質教育”培訓課程。
19.實施城鄉學校攜手共進計劃。以學校攜手為載體,以內涵建設為重點,以質量提升為目標,以機制創新為動力,重點推動郊區學校精準委托管理、實施城鄉學校互助成長項目、舉辦跨區域跨城鄉教育集團、組織優質學校赴郊區對口辦學等,加大優質教育資源的輻射帶動力度,激發郊區學校轉型發展的內驅力,整體提升城鄉學校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20.加強對民辦學校規范管理。研制民辦中小學、幼兒園設置標準,修訂民辦學校財務管理辦法。籌備召開第三次“上海市民辦教育工作會議”。研制出臺加強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涉外辦學管理政策。推進實施非營利性民辦中小學建設,完成民辦中小學特色校(項目)、優質園第二輪創建階段展示活動。探索民辦中小學校長信譽等級制度。推進第三方社會組織參與民辦教育建設。完善民辦學校教師年金制度。
21.健全語言文字服務體系。健全公共場所語言文字應用的監管機制。開展中學生公共場所“啄木鳥”社會實踐活動。組織開展第十九屆推普宣傳周活動。推進“書香校園”??上海學生閱讀習慣和閱讀素養推廣行動。開展中華經典誦、寫、講行動。組織開展上海市學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展示活動。
22.強化中小學安全管理。完成市、區、校三級安全管理網絡平臺建設及聯網,實現校園安全管理聯通聯動。落實教育部應急疏散演練指南技術規程要求,指導中小學開展地震、火災、校車、反恐等項目應急疏散演練。做好中小學安全隱患檢查與排除,落實綜合防控措施。組織開展2016-2017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園申報評選。推進中小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品原材料信息溯源及“明廚亮灶”,提升校園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發布《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營養食譜》,加強午餐營養指導。修訂《上海市中小學校校園直飲水工程建設和維護基本要求》,研制《中小學校洗手設施設備改善指導意見》。完善校園衛生應急保障體系,提升應急響應能力。指導各區加強塑膠場地建設等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加強中小學校服日常監管,開展專項督查。
23.完善基礎教育各項管理措施。修訂《上海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辦法》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辦法》,研制《上海市電子學生證管理辦法》。公布年度市級中小學生競賽活動項目(非體育類),開設網絡專欄,加強市級中小學生競賽活動(非體育類)過程管理。推動各區落實“1+11”基礎教育互助成長行動計劃,支援中西部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出臺進一步加強專門學校建設若干意見,推進專門學校穩步、健康發展。
五、加強基礎教育保障,提高教育支撐能力
24.推動基礎教育依法治教。推進基礎教育相關立法,建立健全教育公共政策社會風險評估機制。繼續推進基礎教育領域管辦評分離改革試點任務。完善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聯動執法機制,逐步規范各級各類學校師生申訴制度,健全涉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的法治框架。組建全市依法治教工作專家指導委員會,研制中小學校依法治校年度報告,啟動依法治校示范校和依法治教示范區創建活動,促進學校法律顧問制度在學校辦學、師生管理等各環節有效發揮作用。開展教育糾紛案例調研與征集、遴選,編撰依法治校校長手冊。落實國家和本市關于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保護措施和預防中小學生違法犯罪工作機制。推進未成年人保護核心指標體系測評工作,完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評估機制。
25.健全教育督導體制機制。建立教育督導委員會框架下的教育督導運行機制,完善教育督導指標體系和教育督導方式,開展區落實《上海市教育督導條例》情況監督檢查。啟動對區政府依法履行職責新一輪綜合督政。開展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綜合督導調研。組織2017年督學資格認定。聘任新一屆特約教育督導員及人民教育督察員。推動督導信息化平臺應用。推進區域教育督導劃片聯合體的整體合作機制,探索教育督導與行政執法有機聯動機制。
26.加強基礎教育人才隊伍建設。評選表彰一批上海市特級教師,實施特級教師流動支援郊區項目。推進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加強鄉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完善教師績效工資增長機制。制定學校體育兼職教師管理辦法。實施體育、藝術教育領域教師專業發展行動計劃。實施教師“1+5”基本能力提升工程(育德能力+本體知識、命題能力、實驗能力、信息技術能力和心理輔導能力)。推進落實“十三五”教師全員培訓,完善教師學習和課程管理平臺。探索見習教師培養新模式,深化實施見習教師培養。實施基礎教育領軍人才培養計劃,形成第三期“雙名工程”理論實踐成果,總結形成中青年骨干教師團隊發展計劃實踐研究成果。完成中小學(幼兒園)教材教法研修一體網絡課程建設,完善研訓一體的教師專業發展機制。探索建立校長、教師規范辦學/教學信譽檔案和相應運行機制。
27.推進基礎教育信息化應用升級。加快市級教育行政管理業務系統的推進與應用。完善高中名校慕課平臺和專題教育網絡學習平臺,為學生提供自主學習機會。深化數字教材建設和教學應用實驗,研制應用推廣方案。繼續做好“一師一優課、一課一名師”等工作。加強教育信息安全,確保網絡安全與信息化協調發展。
28.推進基礎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繼續推進中國與各國人文交流機制下的重點項目,深化上海與各國際友好城市之間的師生交流與合作,搭建中小學對外教育合作交流平臺。繼續實施中小學非通用語種教育,建設一批中小學非通用語種教學實踐基地。加強中小學國際學生教育管理,探索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屬地化管理機制。
29.落實教育經費保障和管理要求。落實本市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生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健全基礎教育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完善學生資助工作機制。落實《上海市教育費附加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提高教育費附加資金使用效益。貫徹落實《關于本市實行審計全覆蓋的實施意見》精神,加強區教育行政部門內審工作,加大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審計監督力度,發揮內部審計在促進依法行政、加強內部控制、規范財務管理、提高資金效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2017年3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