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買房子的時候明明都交了配套費,按理說,孩子應該能享受普惠園的政策,但為啥小區里的幼兒園價格還要比外面的私立幼兒園高?”今年兩會前,很多家長找到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臨沂市第一實驗小學副校長張淑琴,跟她抱怨自己家門口的普惠性幼兒園價格高得離譜。
這讓張淑琴感到不解,質優價廉的普惠性幼兒園,怎么跟高收費畫上了等號?
“代表,您能幫著老百姓解決這個困難嗎?”面對群眾的期待,張淑琴帶著問題去找市教育局分管學前教育的負責人。
“我們想管,可是管不了。”該負責人也是牢騷滿腹。據他介紹,按照山東省規定新建成的城鎮和新農村建設配套幼兒園,若沒有舉辦為公辦幼兒園,原則上應申請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但實際情況是,這些新建成的幼兒園并沒有在教育局備案,而是被開發商私自承包給了個人。“一年上百萬元的租金,然后再聘請老師,添置設施設備,費用自然轉嫁給了家長。”張淑琴說。
既然如此,這些幼兒園為何沒有被勒令整改?張淑琴解釋稱,教育部門并無執法權。教育部門對幼兒園進行教學業務指導和審批,教育局對該幼兒園專門下發了停辦整改通知書,但該幼兒園不予接受。幼兒園的舉辦者對此不以為然,“我們每年都要交高額的承包費,價格降到普惠園的水平,我們就要賠本了”。
近兩年,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教育廳原廳長羅偉其一直在各個場合呼吁建立一個教育執法機構。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的教育行政部門,還沒有一個教育廳(教委)成立專門的執法機構。
羅偉其在調研中發現,當前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執法職權不清,教育執法存在多頭負責、多頭管理的現象。“以查處非法無證舉辦幼兒園為例,各地執法方式不統一,有的地方由街道辦負責清理查處,有的由政府城管部門牽頭,有的由市(縣)政府辦公室牽頭會同教育、公安、城管等部門進行查處,還有的是綜合執法局負責查處。”羅偉其說,對有些教育違法事件的查處雖然是多部門聯合執法,但各自職責權限并不明確。教育執法體制不順,直接導致了教育執法相對滯后。
“教育執法什么時候才能不用搭上別人的順風車。”全國人大代表、臨沂市副市長趙愛華一直想大力整治中小學在職教師兼職課外輔導的情況。可是這種情況總是屢禁不止,輔導機構大多隱蔽性很高,工商、稅務等部門聯合執法效果并不好,“還是要賦予教育部門獨立的執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