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寨縣人民政府關于2017年實施39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精神,全縣2017年度安排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517.08萬元,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小學年生均1000元、初中年生均1250元,分春秋兩季度發放,4371位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受益。
為把這項重大民生工程落到實處,金寨縣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的政策宣傳,通過廣播、電視、公開欄、網站等方式,廣泛宣傳享受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的條件、評審程序、補助標準以及發放方式和時間,各鄉鎮在縣下達的指標控制數之內,根據本轄區內各學校的寄宿生情況及學生家庭貧困程度,按照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將享受資助對象名額下達到各個學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全部享受該項資助,對農村低保家庭學生、殘疾學生等優先資助,確保符合條件的學生得到資助。
凡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由戶主填寫《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申請表》,向學生就讀的學校提出申請,由班級初評,各直屬學校匯總簽署意見后,學生戶口所在地村民委員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對本村范圍內要求享受資助的學生進行民主評議,對照政策客觀公正地評定資助對象,并將評定結果在村委會和學校公開欄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報送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匯總并簽署審核意見,再報縣教育局、財政局審批。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發放將納入惠民直達工程,資金實行打卡發放,直達貧困家庭“一卡通”專戶。
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金寨縣要求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做到數據共享、信息互通,不得推卸責任,嚴禁優親厚友、暗箱操作等違規現象發生,縣財政局、教育局對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對象評審及資金發放工作進行全程跟蹤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評審操作的,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嚴肅追責,并對違反政策的現象堅決予以糾正。
在規范資金發放的同時,金寨縣還注重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檔案資料管理,及時收集資助對象評審、資金發放過程中的相關資料,包括鄉鎮政府分解下達指標文件、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申請表、村民代表大會會議記錄、公示照片、補助對象匯總表等,并裝訂成冊、立卷歸檔,確保做到資料齊全、管理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