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學校體育美育兼職教師管理,切實提高學校體育美育師資隊伍整體素質,教育部日前印發《學校體育美育兼職教師管理辦法》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辦法》指出,體育兼職教師是指被選聘兼職擔任學校體育課、課外體育活動、課余體育訓練與競賽、特定運動技能與項目的教學訓練等工作的人員,選聘對象應是其他學校專業體育教師,校外教育機構、體育運動團體與體育系統的有關體育工作者。美育兼職教師則是指被選聘兼職擔任學校美育課程教學、課外美育活動指導、學生藝術社團訓練、學生藝術教育實踐工作坊教學與建設等工作的人員,選聘對象應是其他學校專業藝術教師,校外教育機構、宣傳文化系統與社會文化團體的藝術工作者,民間藝人或能工巧匠等,以及符合資質的政府購買服務的承接主體。
《辦法》鼓勵體育美育專職教師在教育行政部門的統籌下,以“走教”方式到農村及其他師資緊缺的學校擔任兼職教師;鼓勵普通高校體育藝術專業教師擔任中小學兼職教師;鼓勵學校選聘承擔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體育藝術傳承項目教學與指導的兼職教師。兼職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具有較高的體育藝術專業技能水平,一般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
《辦法》強調,聘任體育美育兼職教師要因地制宜,可采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渠道進行,按照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嚴格考察、遴選和聘用程序。兼職教師上崗任教前,學校應對其進行教育理論、學科課程與教學法、教育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等內容的崗前培訓。
《辦法》要求,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以專任教師為主、兼職教師為補充的原則,統籌加強體育美育教師隊伍建設,將體育美育兼職教師納入教師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將學校聘請兼職教師工作納入人事管理監督檢查范圍,建立學校體育美育兼職教師資源庫,統籌區域內體育美育兼職教師的調配與管理。各地應通過多種渠道籌措資金支持選聘體育美育兼職教師工作,并合理支付相應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