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日。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安全教育日來歷
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取代了舊的國家安全法。
而2015年7月1日通過并公布施行的新國家安全法,是一部全新的國家安全法,是一部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的國家安全法,涵蓋了國家安全各個領域的內容,法律對國家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構建起集11個領域于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和總體國家安全觀。
為加強全國人民的安全意識,積極維護國家安全,該法在第一章總則部分的第十四條中規定:“每年的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每年的4月15日前后,我國都會開展相應的活動。
安全教育日內容
1、確立國家與民族崛起的基本目標。采取綜合一體化的手段。新安全觀包括主權安全,綜合安全和合作安全。國家享有主權,包括獨立權,管轄權,平等權,自衛權。
2、國家綜合安全包括政治,經濟,社會,信息安全等。經濟安全是國家綜合安全的核心。軍事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支柱。解決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脫節的問題。樹立獨立發展理念,為“全球化”條件下的民族國家定位。
3、公民發現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行為,應當及時向我們國家的安全機關報告。
4、維護我們國家的安全,筑牢人民防線。
5、加強我們國家的安全工作,促進社會政治穩定。
安全教育日意義
1.有利于貫徹落實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
2.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會公眾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意識。
3.有利于增強國家安全法普法宣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