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市教委建立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管理系統”),以高中學校為記錄主體,采用客觀數據導入、高中學校和社會機構統一錄入、學生提交實證材料相結合的方式,客觀記錄學生的學習成長經歷。
1.寫實記錄。教師要指導學生客觀記錄集中反映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收集相關事實材料,每學期及時填寫《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冊》。高中學校在信息管理系統內統一錄入學生自我介紹、軍事訓練、農村社會實踐、黨團活動、先進個人榮譽稱號、違紀違規情況、基礎型課程成績、拓展型和研究型課程學習經歷、研究性學習專題報告和學校特色指標等內容。學生基本信息、參加志愿服務和公益勞動信息、國防民防相關項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綜合得分、體育藝術科技活動項目等內容采用客觀數據導入的方式記錄。
2. 整理遴選。每學期末,教師指導學生整理、遴選用于撰寫自我介紹的材料。高中畢業前,學生要在整理遴選材料的基礎上撰寫自我介紹,以及遴選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性學習專題報告。
3. 公示確認。由高中學校統一錄入的內容(除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外)及相關實證材料在錄入信息管理系統之前必須于每學期末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公示。由上海市學生社會實踐信息記錄電子平臺導入的志愿服務和公益勞動信息需先在該電子平臺公示。相關部門和社會機構需要事先確認導入信息管理系統的客觀信息與數據。
4. 導入系統。學校公示后的信息及基礎型課程成績由高中學校統一錄入信息管理系統,客觀數據由相關部門確認后統一導入信息管理系統,學生每學期對信息管理系統中的信息進行網上確認,如有異議,可以向學校提出更正申請。
5.形成檔案。學生高中畢業前,信息管理系統自動生成《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紀實報告》,經學生確認后在本校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學生本人簽字,再經班主任和校長簽字以及高中學校蓋章后存檔,并供高等學校招生參考使用。
由外省市轉學進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經相關部門認定后導入信息管理系統。
評價結果應用
1.引導學生積極主動發展。引導學生開展自我評價并進行自我調整和自我管理,促進教師開展學生成長過程指導和生涯輔導,幫助學生確定個人發展目標,實現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2.促進普通高中學校積極開展素質教育。通過綜合素質評價改革,引導高中學校開展各種素質教育活動,促進學校多樣化、特色化發展。
3.作為高校人才選拔的參考。循序漸進、積極穩妥地推進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積極引導在滬招生院校探索和參考使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發揮素質教育的價值導向。相關高等學校應在招生章程中明確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使用辦法并提前公布,規范、公開使用情況。
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https://xszp.edu.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