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
蘭教發〔2021〕52 號 關于印發《2021 年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 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教育局、蘭州新區教體局、高新區社農局,省屬、市屬、 民辦各普通中學,各事業單位中學,各職業學校: 現將《2021 年蘭州市高中階段學?荚囌猩ぷ鲗嵤┓桨浮 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蘭州市教育局 2021 年 5 月 12 日
2021 年蘭州市高中階段學?荚囌猩 工作實施方案 為順利推進我市 2021 年高中階段學?荚囌猩ぷ,營造 公平優質的教育生態環境,根據《甘肅省教育廳進一步加強全省 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甘教基二〔2021〕1 號) 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廳、蘭州市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 施方案。一、總體要求 以*,把規范高中 階段招生秩序作為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的重要任務,堅持標本兼 治、突出問題導向、遵循公平公正、體現因地制宜,確保積極穩 妥。著力構建規范有序和監督有力的招生機制,切實維護良好教 育生態,促進整體提升高中階段辦學水平,實現城鄉教育更加公 平更高質量發展。 二、招生范圍 (一)堅持屬地招生原則。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 屬地招生。地處縣域的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域內招生;地處設區市 城區的普通高中應在所在區或若干城區內招生。按照平穩過渡的 原則,過去實行跨區域招生的普通高中,按照市級統籌到校的原 則,積極開展跨區域指標到校招生錄取辦法改革試點探索,跨區 - 2 -
域指標主要分配到薄弱初中,并隨著縣域普通高中辦學質量的提 高,逐年減少跨區域分配指標,力爭到 2024 年,遠郊區縣的普 通高中在縣域內招生,近郊城區的普通高中在統一的區域范圍內 招生。省屬(省級示范)、市屬(市級示范)和高等學校附屬中 學等三類學校招生工作均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二)實行“公民同招”。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 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 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 劃。三、考試性質 2021 年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繼續實行初中學業水 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 四、報名條件 1.戶籍在本市的2021屆初中畢業生和2020年未被本市任何 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同等學歷社會青年,可以報考本市的普通高 中學校。2.戶籍不在本市、具有本市連續兩年初中學籍的 2021 屆初 中畢業生,可以報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學校。戶籍不在本市、學籍 在本市不滿連續兩年的,應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對回戶 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確有困難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試結束后 憑成績單或相關證明回戶籍所在地聯系就學。 3.駐蘭部隊子女因換防、調駐等原因需報考本市高中階段學 - 3 -
校的,由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核匯總后報市教育考 試院統一辦理。 4.高中階段學校在校學生、戶籍學籍均不在本市的初中畢業 生,不允許報名參加考試。 5.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具有初中畢業或以上學歷的回鄉返 鄉農民工、復轉軍人、生產服務一線職工、下崗失業人員等城鄉 勞動者可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6.學籍在本市的 2022 屆初中畢業生(八年級學生),須參 加地理、生物學合卷筆試、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和信息技術考查, 考試結果作為該生 2022 年初中畢業和高中升學的必備條件之 一。2024 年起,按照屬地招生原則確定報名條件。 五、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6 月 16 日?18 日 (二)考試科目、形式、分值及答卷時間 考試科目分為全市統一考試科目和全市統一考查科目。統一 考試科目成績是初中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統一 考查科目成績是初中畢業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依據。 統一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 物理、化學、地理、生物學、體育與健康,共 10 科。各科目滿 分分值為:語文、數學、外語各 120 分,物理 90 分,化學 60 分, 道德與法治、歷史各 50 分,地理、生物學各 40 分,體育與健康 - 4 -
- 5 - 50 分,總分滿分 740 分。其中外語分值中包含 30 分的聽力、口 語考試分值,物理、化學、生物學的分值中包含 10%的實驗操作 考試分值。 統一考查科目包括藝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勞 動教育、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 共 2 科。藝術和信息技術教育滿分各 50 分。信息技術教育實行 無紙化上機操作考查,藝術、勞動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 與社會實踐采取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 體育與健康測試的具體時間、內容及辦法見《關于做好 2021 年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蘭教體 〔2021〕169 號);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的具體時 間、內容及辦法由市教育條件裝備辦另文通知;外語聽力、口語 考試的具體時間、內容及辦法由市教育考試院另文通知;信息技 術考查的具體時間、內容及辦法由市電教中心另文通知;因全省 筆試考試時間 科目 筆試分值 答題時間 考試形式 6月16日 星期三 9:00-11:00 語文 120 分 120 分鐘 閉卷筆答 15:00-17:30 物理、化學 物理 81 分 化學 54 分 150 分鐘 閉卷筆答 合場分科合卷 6月17日 星期四 9:00-11:00 數學 120 分 120 分鐘 閉卷筆答 15:00-16:40 道德與法治、 歷史 道德與法治 50 分 歷史 50 分 100 分鐘 閉卷筆答 合場分科合卷 6月18日 星期五 9:00-10:30 英語(德語/法 語/日語) 90 分 90 分鐘 閉卷筆答 15:00-16:40 地理、生物學 地理 40 分 生物學 36 分 100 分鐘 閉卷筆答 合場分科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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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科目測試辦法尚未下發,2021 年我市藝術科目考查暫不進 行。為提高中小學生的數學學科素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中 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三)考試對象 1.本市 2021 屆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所有統一考試科目 和考查科目的考試;2020 年中考后由外省市轉入我市或復學的 2021 屆初中畢業生,須參加下一屆地理、生物學合卷筆試和生 物學實驗操作考試及信息技術考查的補考。 2.戶籍在本市、在外地就讀初中的 2021 屆初中畢業生報考 我市高中階段學校的,須參加我市所有招生錄取計分科目的學業 水平考試,原學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予認可。 3.符合條件的同等學歷社會考生報考我市高中階段學校的, 須重新參加我市所有招生錄取計分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原學業 水平考試成績不予認可。 4.2022 屆初中畢業生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地理、生物學 合卷筆試、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和信息技術考查。 (四)考試成績呈現與使用 各學科考試成績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依據時以分數 形式呈現,以原始分計入招生錄取總分;作為初中畢業依據時以 “合格”和“不合格”形式呈現,“不合格”比例不超過 5%, 所有考試科目合格即達到畢業水平,不合格者,由所在初中學校 - 6 -
安排補考。 六、綜合素質評價 全市各初中學校須按照《蘭州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 辦法》的要求,按時完成 2021 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五個維度的最終評價結果以等級 形式呈現,分為 A、B、C、D 四個等級,依次對應優秀、良好、 合格、待提高。評價結果作為學生初中畢業和參加高中階段學校 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五個維度評價結果均達到 C 等及以上者方 可初中畢業。享受優質高中對口分配名額、“雙優助學班”和“珍 珠班”等優惠政策考生的評價結果須達到 2A3B 及以上等級,其 中思想品德維度必須為 A 等;享受照顧政策、參加自主招生錄取 和省級示范性高中統招錄取考生的評價結果須達到 1A4B 及以上 等級,其中自主招生具體的 A 等維度由各招生學校確定;參加其 他普通高中學校統招錄取考生的評價結果須達到 5C 及以上等 級;沒有綜合素質評價的考生,高中階段學校不予錄取。同等學 歷社會考生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時,其綜合素質評價等級 要求參照 2020 年招生規定執行。 外地回蘭考生報名時,須提供學籍所在學校出具并經縣級教 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綜合素質評價意見,由報考學校轉換成相應的 等級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基本依據。同等學歷社會考生的綜 合素質評價以 2020 年中考成績庫中留存的結果為準,成績庫中 沒有的須由原畢業學;蜓a習學校負責提供,并填寫相關評價表 - 7 -
格和檔案。 七、志愿填報 (一)志愿設置 1.城市四區和蘭州新區 (1)普通高中:共設六個批次 12 個志愿 ①提前批次:省級示范性高中的雙優班、多語種班等特色班 和分校招生志愿。 設 1 個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最多可填報本批次一個志愿。 特色班考生報名資格由報考學校初審、市教育考試院復審并備 案。②第一批次:省級示范性高中(含蘭州四中)的普通班招生 志愿。設 4 個志愿:統招第一志愿、統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統 招第二志愿。 考生可填報本批次一個或多個志愿,也可以不填報本批次全 部志愿。統招第一志愿、統配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須為同一所 學校;符合對口分配條件的考生可以填報統配志愿;有參加自主 招生意向的考生可以填報自主招生志愿;統招第二志愿和統招第 一志愿必須為不同學校。 ③第二批次:省級示范性高中的國際班、藝體班等特色班招 生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最多可填報本批次一個志愿?忌鷪竺Y格 - 8 -
由學校初審、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④第三批次:省級示范性高中空余計劃(包括特色班和普通 班)的補充招生志愿。 每個考生最多可填報本批次一個志愿。 ⑤第四批次:市級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招生志愿。 設 4 個志愿:特色班志愿、統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 統招第二志愿。 考生可填報本批次一個或多個志愿。統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 生志愿必須為同一所學校;有參加自主招生意向的考生可以填報 自主招生志愿;統招第二志愿和統招第一志愿必須為不同學校。 特色班考生報名資格由報考學校初審、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⑥第五批次:網上征集志愿。 未被任何一個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蘭 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http://zkbm.lzetc.cn),參加未完成 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的志愿征集,每個符合條件的考生最多 可填報一個征集志愿。 (2)中等職業學校:設 2 個志愿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可直接填報職業學校志愿,每個考 生最多可填報兩所職業學校志愿。 2.遠郊區縣 遠郊區縣的志愿設置由各區縣參照城市四區設置模式,根據 各自實際進行設定。 - 9 -
(二)志愿填報程序 1.城市四區和蘭州新區 繼續實行網上報名和網上填報志愿的方式?忌诳荚嚽耙 次性填報普通高中提前批次到第四批次的所有志愿和中等職業 學校志愿,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在提前批次到第四批次志愿錄取結 束后進行填報。 ①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可自行登錄“蘭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 統”(http://zkbm.lzetc.cn)上網報名,網報結束后應在規定時 間內到所填報的第一個志愿學校確認報名資格。②外地回蘭考生 和同等學歷社會考生直接到所填報的第一個志愿學校報名。 2022 屆初中畢業生(八年級學生)不需要填報志愿,由所 在學校統一報名。 2.遠郊區縣 遠郊區縣的志愿填報程序由各區縣參照城市四區程序并結 合各自實際設定。 (三)志愿填報注意事項 1.畢業學校和招生學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選擇權,精心 指導考生慎重選擇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報考自由, 也不得擅自許諾宣傳誤導考生報考。要積極引導考生準確定位, 填報符合自身實際的志愿。 2.考生應詳細了解志愿填報的程序和方法,在規定時間內及 時填報志愿,并對所報志愿負責,志愿在網報結束后不得更改。 - 10 -
八、招生錄取 (一)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學生工作科組織實 施。1.錄取原則 堅持志愿優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嚴格執行招生計 劃,嚴格執行最低控制線。 2.錄取標準 市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和考試成績,分別確定城市四區普通 高中最低控制線、城市四區省級示范性高中(含蘭州四中)最低 控制線、遠郊區縣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將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五個維度的 等級評價結果作為錄取的前置條件,在符合前置條件的基礎上, 根據考生志愿,按照統一考試科目成績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對口分配 繼續實行優質高中部分招生名額對口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 生辦法。2021 年省級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和分校)對口分 配比例為 75%,蘭州四中對口分配比例為 60%。 分配范圍為城市四區全部初中學校,分配數量按照對口初中 學校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的相應比例確定,適當向農村初中和 薄弱初中傾斜。享受對口分配計劃的考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① 初中屬劃片入學且三年在籍在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②綜合素質 - 11 -
評價五個維度的評價結果為 2A3B 及以上等級、且思想品德維度 為 A 等;③必須填報對口高中;④必須參加中考,且統一考試科 目成績在報考學校統招分數線下 50 分以內;若對口初中未完成 統配計劃、且報考學校統招分數線下 50 分高于省級示范性高中 最低控制線,則降分錄取最低至省級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線。 統配生的錄取分數線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分別劃定,錄取時, 按照最低分數線要求,依據各初中學校的統配名額和符合條件考 生的統一考試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自主招生 具備自主招生資格的高中招生學?梢罁k學實際和特色, 在計劃內按照不超過 5%的比例(蘭州六中、蘭州十四中、蘭州 五十三中、蘭州六十中等市級示范性特色高中控制在 30%以內), 自主招收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考生和具有學科特長、有創新潛 質的考生。根據《蘭州市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改革試驗區實施方 案》(蘭政辦發〔2018〕154 號)精神,被命名為全國青少年校 園足球特色學校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只用于招收足球后備 人才時可適度擴大,控制在男女各 11 人以內。參加自主招生的 考生必須填報志愿,且必須參加中考和招生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 或面試。城市四區體育類自主招生統一考試科目成績最低須在報 考學校統招分數線下 150 分以內,對于專業特別優秀需要破格錄 取的,由招生學校報市教育局審定。其他類別的自主招生統一考 試科目成績最低須在報考學校統招分數線下 100 分以內。遠郊區 - 12 -
縣自主招生分數線須報市教育局審定。參加自主招生錄取考生的 專業測試或面試成績必須合格。 各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項目和測試內容、標準見《蘭州市 2021 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覽表》(附件 2),各學校具體的自 主招生實施方案須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審核后方可按照規定 時間對外公布。自主招生專業測試或面試定于 6 月 26 日?27 日 組織進行。測試或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名單必須進行公示,公示 無異議后,于 6 月 29 日前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備案。 3.錄取程序和辦法 (1)城市四區 普通高中錄取時從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順序依次錄 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批次志愿學 校的錄取;同一批次內按志愿順序錄取,已被前一志愿學校錄取 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志愿學校的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 則同時被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按照“公民同招”的原則,與區域內公辦普通 高中同范圍、同標準、同方式進行招生。 特色班實行計劃單列。雙優班和珍珠班錄取不考慮加分照顧 因素。普通高中國際班錄取,成績應達到招生學校所屬類別學校 最低控制線。外國語高中多語種班錄取單獨劃線,錄取最低線原 則上控制在本校普通班統招分數線下 50 分以內;若招生計劃未 完成、且統招分數線下 50 分高于省級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線, - 13 -
則降分錄取最低至省級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線。 ??提前批次錄。簡为殑澗,一校一線。 ??第一批次錄取,按以下順序進行:①統招第一志愿;② 統配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統招第二志愿。 第一批次學校錄取時,若統配計劃和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 可將剩余計劃直接轉為統招第一志愿計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 進入統招第二志愿錄取。 ??第二批次錄取,單獨劃線,一校一線。 ??第三批次錄取,按照各學校統招分數線和空余招生計劃 數,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第四批次錄取,按以下順序進行:①特色班志愿;②統 招第一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統招第二志愿。 第四批次學校錄取時,先進行本批次各類特色班的錄取。然 后進行統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錄取,若自主招生計劃未 完成,可將剩余計劃直接轉為統招第一志愿計劃;若未完成招生 計劃,進入統招第二志愿錄取。 ??征集志愿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根據網上征集 志愿,在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達到規定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按照統 一考試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補錄:各學校按批次結束錄取后,如招生計劃仍有空額, 可由學校自主補錄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符合條件的考生,并于秋 季開學前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辦理補錄審批手續。 - 14 -
(2)蘭州新區和遠郊區縣 蘭州新區省、市屬高中按照城市四區錄取程序和辦法執行, 蘭州新區所屬高中和遠郊區縣參照城市四區錄取程序和辦法,制 定本區縣普通高中錄取程序和辦法。 4.對口幫扶招生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內地普通高中民族班擴招工程”的相關 精神,蘭州二中、蘭州五十八中、蘭州五十九中、蘭州外國語高 級中學繼續面向臨夏,蘭大附中、蘭州六十一中、蘭州西北中學 繼續面向甘南,每年對口招收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學生。考生必 須參加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報名和考試,一校一線,單獨 錄取。蘭州六十一中新區分校和蘭大附中東城分校招收建檔立卡 貧困家庭學生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5.照顧政策 (1)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 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現役 軍人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 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軍人烈士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 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烈 士子女,按照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10%的標準降分錄取。 (2)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 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 - 15 -
病故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 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一 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犧牲 和一至四級因公傷殘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按照城市四區普通高 中最低控制線 5%的標準降分錄取。 以上兩項照顧類別,軍人子女考生須提供戶口簿、現役軍人 軍官證原件、基層部隊證明,并經其所在部隊軍級(含)以上單 位政治部門審核;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考生須提供戶口簿、工作證 原件、基層單位證明,并經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待領導小組 審查批準。各級部門出具的證明必須為帶有存根的介紹信規范格 式證明,并注明聯系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憑烈士證、戶口簿降 20 分錄取。(4)公安英模、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級殘疾人民 警察子女憑戶口簿、殘疾證和省公安廳證明降 10 分錄取。 (5)少數民族學生憑戶口簿降 5 分錄取,報考民族中學和 西北中學降 20 分錄取。 (6)歸僑、華僑、臺胞直系子女憑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出具的證明和相關證件降 10 分錄。▓罂紟煷蟾街泻吞m州一中 的考生須提供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7)農村獨生子女和兩女結扎戶領證戶憑縣級以上計生部 門證明或證件和農戶戶口簿降 10 分錄取。 - 16 -
(8)高校教職工直系子女報考本校附中,降 10 分錄取。 以上考生應在網上報名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由報考學校初 審、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審核備案。相關紙質證明材料在確認報 名資格時,由報考學校收集整理后報學生工作科。符合條件的考 生,將在蘭州教育網和考生畢業學校進行公示。 若同時具備幾項照顧政策條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執 行,不累計降分。 參加統配錄取和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若同時具備照顧政策 降分,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執行,不累計降分。 6.錄取時間安排 (1)城市四區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錄取時間:7 月 15 日?19 日,結果查詢時間:7 月 19 日 22:00?7 月 20 日 8:00。 第四批次錄取時間:7 月 20 日?23 日;結果查詢時間:7 月 23 日 22:00?7 月 24 日 8:00。 征集志愿填報時間:7 月 23 日 22:00?7 月 24 日 10:00;錄 取時間:7 月 24 日?25 日,結果查詢時間:7 月 25 日 22:00?7 月 26 日 8:00。 (2)蘭州新區所屬高中和遠郊區縣錄取查詢辦法由各區縣 根據各自實際確定。 (二)中等職業學校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采取志愿錄取與學校自主錄取相結 - 17 -
合的方式。其中,志愿錄取由市教育局職業技術教育科負責實施。 未填報職業學校志愿、中考成績公布后有意接受職業教育的考 生,可持中考成績單直接到各職業學校報名錄取;報考普通中專 的考生可在中考成績公布后,關注“蘭州微招考”微信公眾平臺 或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ganseea.cn)查詢具體 報名辦法。 1.職業學校的招生錄取繼續堅持“面向人人”原則,優先錄 取省內貧困地區的建檔立卡戶學生。學校除招收參加統一考試的 初中畢業生外,對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退役軍人、退役運動 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人員,實 行免試注冊入學。 2.進一步擴大企業在職業學校開辦“冠名班”的招生規模, 錄取工作按照企業與學校的協約實施。 3.通過“蘭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的職業學校志愿錄 取時間:7 月 26 日?28 日,結果查詢時間:7 月 28 日 22:00?7 月 29 日 8:00。 4.通過其他方式報考職業學校的錄取情況,可直接與報考學 校聯系查詢。 九、保障措施 (一)提高重視程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涉及千家 萬戶,事關社會穩定,事關教育行風,是一項政策性強、規范性 要求高的工作。各區縣、各學校和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緊密 - 18 -
配合,牢固樹立責任意識、紀律意識,認真落實公平、公正、公 開原則,完善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 性問題,確保招生考試工作規范、有序、安全進行。 (二)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執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 范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 號)和《蘭 州市中小學招生工作“十不準”》《蘭州市嚴格規范辦學行為十 項規定》等文件要求,嚴格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普通 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九個嚴禁”紀律要求,嚴禁以任何形式提 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 ;旌险猩⒄猩筮`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 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 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 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 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 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 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 考“狀元”和升學率。任何學校不得招收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 入學,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 接。切實維護招生秩序,規范招生行為。招生行為規范情況將納 入年底對區縣教育發展目標的考核和對學校的目標考核,并在年 度教育教學績效評價中實行“一票否決”。 (三)實行陽光招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招生學校要進 - 19 -
一步完善招生程序,建立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和招生結果公示制 度。要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微博、微信等媒體及時向 社會公開招生方案、報名條件、招生程序、咨詢方式等,對考生 的統配資格、照顧資格要在蘭州教育網和畢業學校進行公示,對 各類別錄取結果要在招生學校及時進行公示,做到信息公開透 明,結果公平公正。 (四)加強招生管理。所有學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 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 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規范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嚴格按照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組織自主招 生,并主動公開招生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嚴格規范普通高中國 際班招生行為,納入統一招生管理,學生在國際班就讀期間不得 轉入普通班級。 各遠郊區縣教育局要根據市教育局統一安排,結合本地實 際,制定本區縣 2021 年高中階段學?荚囌猩ぷ鲗嵤┓桨福 并及時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備案?忌煽儙、錄取程序、辦 法和標準須于 7 月 8 日前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審核備案。錄取 結果須于 7 月 30 日前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審核備案。各區縣 要結合各自實際,在報名、考務、閱卷、錄取等方面積極進行技 術創新,不斷提高中考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根據省上要求,力爭 2022 年建立全市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 生錄取網絡平臺,各遠郊區縣招生錄取必須納入全市平臺統一管 - 20 -
理。(五)嚴格考務流程。嚴格執行《蘭州市中小學考試紀律規 定》等相關制度和規定。進一步建立健全考務管理制度,加強從 命題、制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到評卷全過程管理,認真 檢查外語聽力設備和閱卷設備,明確考試組織、閱卷評分、招生 管理等機構和人員的職責,簽訂工作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 到人。加強試卷評分復核工作管理,明確每個學科試卷抽樣復核 的具體數量和比例,并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復核。各區縣、各 有關單位要在考試前全面開展一次中考考務管理排查,切實排除 各類風險隱患,確?紕战M織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六)強化監督問責。市教育局將全程管理和監控全市高中 階段學校招生考試錄取工作。紀檢監察部門將對初中學業水平考 試、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招生錄取等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市、區 縣教育督導部門要將中考招生工作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 評估重要內容,對于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違規招生行為,列入教 育督辦事項,嚴肅查處追責。各區縣和各學校要完善監督舉報制 度,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招生考試違紀舉報 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要嚴肅查 處違規違紀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 員責任等處罰;對于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 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 罰,確保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規范有序、秩序良好。 - 21 -
(七)加強政策宣傳。市、區縣教育局、高新區社農局、蘭 州新區教體局和各學校要與新聞宣傳部門通力合作,精心策劃招 生宣傳、咨詢、服務和指導工作,采取多種形式,準確、全面地 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宣傳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程序辦法等, 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 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正確引導輿論,爭取多方理解和支持, 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八)做好疫情防控 各區縣、各相關單位、各學校要持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 作,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和防控技術方案,將各項防控措施和 要求貫穿于招生工作各環節和全過程,制定招生期間突發公共衛 生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在報名資格審核、考試、入學登記等現場 集中辦公環節,要實行錯時錯峰,做好體溫檢測、疏導分流、通 風消毒等措施,防止人員聚集,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為服務考生和家長,加強社會監督,設政策咨詢和監督舉報 電話,及時解答和處理考生、家長提出的有關問題。 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8831608(中考招生政策咨詢) 市教育局職業技術教育科:8801655(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政 策咨詢)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8801379(體育中考政策 咨詢)市教育局學校安全穩定與應急工作科:8854819 - 22 -
市教育考試院:8344450,8344451(中考報名、考試、外語
聽力、口語考試等政策咨詢)
市教育條件裝備辦:7845720(理化生實操考試政策咨詢)
榆中縣教育局:5229349
皋蘭縣教育局:5724063
永登縣教育局:6425966
紅古區教育局:6213533
蘭州新區教體局:8259975
監督舉報電話:8801413
附件 1
2021 年蘭州市城市四區中考工作日程
時 間 工作內容及要求
5 月 13 日 2021 年全市中小學招生工作會;2021 年中小學招生政策新聞發布會
5 月 13 日?18 日 城區各高中學校進行中考咨詢宣傳
5 月 14 日 政策解讀及志愿填報指導培訓會
5 月 17 日 模擬報名,檢測網上報名系統
5 月 19 日?21 日 網上報名
5 月 19 日?23 日 確認報名資格
5 月 24 日?26 日
報名資格復審:5 月 24 日,城關轄區內學校;5 月 25 日,七里河、安寧、蘭州新區轄區內學校;
5 月 26 日,西固轄區內學校。
5 月 27 日?28 日 考點安排、考場編排、筆試編發準考證
5 月 27 日?31 日 物理實驗操作測試
5 月 27 日?6 月 5 日 體育測試
6 月 1 日?6 日 整理匯總報名庫、考場編排、報名數據統計、其他考務準備工作
6 月 2 日?6 日 化學實驗操作測試
6 月 10 日 蘭州市中考考務工作會(地點:市教育考試院十四樓會議室)
6 月 9 日?10 日 八年級信息技術學業水平考查
6 月 11 日?15 日 生物實驗操作測試
6 月 15 日 接送試卷
6 月 16 日?18 日 筆試發卷(卡)、考試、收卷(卡)
6 月 18 日 領取、安裝英語聽力、口語考試加密 U 盤 6 月 19 日?21 日 外語聽力、口語說考試
6 月 22 日 中考體育筆試
6 月 23 日?26 日 掃描答題卡、處理掃描數據
6 月 25 日 召開閱卷會議(會議地點另行通知)
6 月 26 日?27 日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專業測試
6 月 29 日 各普通高中上報自主招生專業測試結果
6 月 28 日?7 月 2 日 筆試閱卷
7 月 3 日?7 日 匯總整理各項考試成績數據、劃定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
7 月 8 日 公布中考成績及最低錄取控制線
7 月 8 日?9 日 核查筆試成績、反饋成績核查結果
7 月 10 日?14 日 進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準備工作(測試系統、模擬投檔)
7 月 15 日?30 日 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8 月 1 日?15 日
1.處理遺留問題 2.遠郊區縣報招生工作總結及相關數據統計
3.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總結
備注:1.上述工作內容及時間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2.遠郊區縣的招生錄取工作參照此日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