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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湖北省
2021年在志愿設置和填報方面有哪些異同?
答:考生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填報志愿,一個院校專業組即為一個獨立的志愿,一個院校專業組即為一個投檔單位。每個院校專業組內設6個專業志愿和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可以填滿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選擇填報部分志愿。與改革前相比,志愿單位、志愿數量和填報要求發生了變化。
(1)志愿單位。
改革前以“院校”為志愿填報單位,1所院校即為1個志愿,按“1所院校+多個專業”的方式進行志愿填報。改革后以“院校專業組”為志愿填報單位,1所院校將拆分若干院校專業組,1個院校專業組即為1個志愿,按“院校專業組+專業(類)”的方式進行志愿填報。
(2)志愿數量。
改革后普通類本專科各設置45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藝體類統考本專科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各設置2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
(3)填報要求。
一是改革后,考生填報志愿時,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擬填報院校專業組的選考科目要求。
二是填報綜合評價、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志愿的考生須在公示合格名單中;填報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志愿的考生須先取得相關院校特殊類型招生資格、公示無異議,且高考成績達到相應控制線,與改革前相同。
三是同批次普通類與藝體類不得兼報,與改革前相同。
四是普通類分普通類(物理)、普通類(歷史)兩類。藝體類不分物理、歷史,選考物理與選考歷史的藝體類考生一起排隊,總分高者優先。
五是我省填報志愿的時間段和填報方式與改革前相同,高考成績公布后填報志愿,除強基計劃外,提前批、本科批、專科(高職)批三個批次同時填報,分開錄取。具體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如何理解“院校專業組+專業(類)”的志愿模式?
答: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采用“院校專業組+專業(類)”模式。“院校專業組”指的是某一高校對考生選考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類)的組合。一所院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類)。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類)對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選考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類)也可分設在不同的院校專業組中。
例:“A大學專業組1”選考科目要求為*科目物理、再選科目不限,包括通信工程等若干專業;“A大學專業組2”選考科目要求為*科目物理、再選科目化學或生物學,包括臨床醫學等若干專業。如考生*科目為物理,再選科目為化學、生物學擬報考A大學通信工程和臨床醫學2個專業,則應填報 “A大學專業組1”和“A大學專業組2”兩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并分別在兩個院校專業組中填報通信工程、臨床醫學專業志愿(《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樣表?夏季高考)》見附件)。
志愿填報時,考生選考科目如何對應高校選考要求?
答:高校依據教育部有關要求,提出本校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考生應對照高校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精準報考。
一是考生的*科目須符合高校對*科目的要求。選考物理的考生只能填報物理科目組合下的院校和專業,選考歷史的考生只能填報歷史科目組合下的院校和專業。
二是再選科目要求。高校對再選科目的要求分為四種:
(1)不提再選科目要求的,符合*科目要求的考生均可報考;
(2)提出1門再選科目要求的,考生必須選考該科目方可報考。如某校某專業對化學科目提出要求,符合*科目要求且選考化學的考生才能報考;
(3)提出2門再選科目要求且均須選考的,考生須同時選考這2門科目方可報考。如某校某專業對化學和生物學科目提出要求,符合*科目要求且同時選考化學和生物學科目的考生才能報考;
(4)提出2門再選科目要求但只需選考其中1門的,考生選考該2門科目中的任意1門即可報考。如某校某專業要求考生選考化學或生物學科目,符合*科目要求且只要選考科目中有化學或生物學科目的考生即可報考。
如何查詢招生院校對選擇性考試科目的要求?
答:考生可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在填報志愿前編制的《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查詢各在粵招生高校院校專業組的選考科目要求。
如何查詢招生院校上一年招生各專業錄取情況?
答:考生可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在填報志愿前編制的《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志愿填報指南》查詢各在粵招生高校上一年各專業招生錄取*低排位及分數。
特殊類型志愿是如何設置的?填報特殊類型志愿需要了解哪些事項?
答: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等特殊類型招生單獨設置特殊類型志愿,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特殊類型志愿設置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4類志愿之間不得兼報。
考生填報志愿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考生要認真做好填報志愿的準備工作,仔細閱讀擬報考高校的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專業目錄,了解有關招生政策和要求。根據自己的成績、志向、體檢結論等,結合招生院校近年來各專業招生錄取*低分及排位情況,慎重報考。在這里特別要強調,考生填報志愿時務必仔細閱讀相關院校的招生章程規定。因未認真閱讀院校招生章程,填報了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志愿,導致不能被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軍檢院校包括哪些院校,與上一年有何不同?
答:軍檢院校是指需政審、面試、體檢的軍隊、*、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飛院校。與上一年的不同有:一是從順序志愿調整為平行志愿,切實增加考生被錄取機會,具體實現通過院校專業組進行區分;二是將公安院校納入軍檢院校志愿欄中填報,繼續實行平行志愿。
本科層次的教師專項計劃和衛生專項計劃志愿填報有何變化?
答:本科層次的教師專項計劃和衛生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愿,原則上一個招生區域設為一個院校專業組,即為一個獨立志愿,進一步增加考生被錄取機會,降低填報風險。
地方專項計劃、*班、各類預科班志愿填報有何變化?
答:地方專項計劃、*班、各類預科班實行平行志愿,放入普通類中,一起填報、一起投檔錄取,與改革前相同。考生可結合自身實際選擇填報其中之一,也可都填報,增加錄取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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