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三條以及《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進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決書;
(2)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
勞動爭議仲裁是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必經程序,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未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三條以及《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進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決書;
(2)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
勞動爭議仲裁是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必經程序,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未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法》第82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所謂“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以下勞動爭議: 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
案由:工傷待遇爭議 申請人:xxx,男,1982年xx月xx日生,漢族。 工作單位:山西省和順縣xxx公司。用工性質:聘任制。 住址: 被申請人:山西省..
《勞動法》第82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所謂“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以下勞動爭議: 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
案由:工傷待遇爭議 申請人:xxx,男,1982年xx月xx日生,漢族。 工作單位:山西省和順縣xxx公司。用工性質:聘任制。 住址: 被申請人:山西省..
勞動糾紛一般的解決途徑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在協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往往會提起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仲裁在勞動糾紛的解決中是尤為重要。那么..
勞動糾紛一般的解決途徑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在協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往往會提起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仲裁在勞動糾紛的解決中是尤為重要。那么..
勞動糾紛一般的解決途徑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在協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往往會提起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仲裁在勞動糾紛的解決中是尤為重要。那么..
勞動糾紛一般的解決途徑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在協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往往會提起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仲裁在勞動糾紛的解決中是尤為重要。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