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申請書;
(2)仲裁協議(包括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補充簽訂的仲裁協議);
(3)其他有關證據材料;
(4)公民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
(1)仲裁是以雙方當事人的自愿選擇為前提。雙方當事人自愿有以下幾個含義: ①雙方當事人自愿選擇以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并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的,仲裁..
仲裁,從字義上解釋,“仲”表示地位居中,“裁”表示衡量、判斷,“仲裁”一般是指居中“公斷”。雙方在某一問題上爭..
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仲裁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電話號碼等。當事人如果是法..
(1)仲裁是以雙方當事人的自愿選擇為前提。雙方當事人自愿有以下幾個含義: ①雙方當事人自愿選擇以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并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的,仲裁..
仲裁,從字義上解釋,“仲”表示地位居中,“裁”表示衡量、判斷,“仲裁”一般是指居中“公斷”。雙方在某一問題上爭..
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仲裁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電話號碼等。當事人如果是法..
勞動糾紛一般的解決途徑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在協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往往會提起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仲裁在勞動糾紛的解決中是尤為重要。那么..
勞動糾紛一般的解決途徑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在協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往往會提起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仲裁在勞動糾紛的解決中是尤為重要。那么..
勞動糾紛一般的解決途徑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在協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往往會提起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仲裁在勞動糾紛的解決中是尤為重要。那么..
勞動糾紛一般的解決途徑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在協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往往會提起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仲裁在勞動糾紛的解決中是尤為重要。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