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協商、平等互利的基礎之上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書面文件,是申請仲裁的必備材料。
仲裁協議/條款獨立于合同存在,不因合同的終止、無效而終止或無效。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一項有效的仲裁協議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
(2)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3)有明確的仲裁事項。
所謂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協商、平等互利的基礎之上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書面文件,是申請仲裁的必備材料。
仲裁協議/條款獨立于合同存在,不因合同的終止、無效而終止或無效。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一項有效的仲裁協議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
(2)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3)有明確的仲裁事項。
仲裁中的財產保全,是指在仲裁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裁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時,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由仲裁機構提請人民法院..
1、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多長? 《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31條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那勞動爭議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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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一般的解決途徑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在協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往往會提起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仲裁在勞動糾紛的解決中是尤為重要。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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