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一般的解決途徑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在協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往往會提起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仲裁在勞動糾紛的解決中是尤為重要。那么合肥勞動仲裁要怎么申請?需要哪些資料?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合肥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合肥市勞動仲裁程序: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申請人為單位的,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各一份);
2、《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每增加一名第三人,增加復印件一份); 3、證據復印件一式三份(每增加一名第三人,增加復印件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仲裁申請書注意事項
(一)勞動者信息:姓名、性別、年齡(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住址、通訊地址(文書送達地址)和聯系電話等;
(二)用人單位信息:名稱、住所(注冊地址)、通訊地址(主要辦公經營場所地址,即文書送達地址)、聯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三)仲裁請求事項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
(四)與請求事項相關的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身份證明、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