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一般的解決途徑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在協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往往會提起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仲裁在勞動糾紛的解決中是尤為重要。那么天津勞動仲裁要怎么申請?需要哪些資料?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天津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明確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2、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確認。3、申請人的書面仲裁申請材料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對于仲裁申請書不規范或者材料不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并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
二、仲裁申請書注意事項
(一)勞動者信息:姓名、性別、年齡(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住址、通訊地址(文書送達地址)和聯系電話等;
(二)用人單位信息:名稱、住所(注冊地址)、通訊地址(主要辦公經營場所地址,即文書送達地址)、聯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三)仲裁請求事項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
(四)與請求事項相關的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身份證明、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