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師范大學怎么轉專業,轉專業難不難,首先得確定該校是能進行轉專業的操作,可以通過加一些本校的招生群,向招生處的老師或者是本校的學生對此進行了解,盡量詢問的詳細些,比如轉專業的條件、難度,是否需要留級和轉專業成功的比例等等,本文整理了一些關于遼寧師范大學轉專業的知識,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遼寧師范大學新生怎么轉專業
遼寧師范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給學生個性發展
和成長成才提供條件,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遼
寧師范大學學生管理規定》《遼寧師范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辦
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轉專業遵循以下原則:
(一)公平、公開、公正;
(二)學生自愿申請;
(三)尊重學生專業興趣;
(四)兼顧學校專業培養規模和辦學條件。
第三條 符合條件的學生具有一次轉專業的機會。
第四條 轉專業每學年辦理一次,每一屆學生可以在入學第一
學期末申請轉專業,經學校批準轉專業的學生于第二學期開學轉
入新專業就讀。
第二章 轉專業資格
第五條 下列情形,學生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突出特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學
業專長,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
1.具有與申請轉入專業相關的高中階段以來的學科類競賽獲
獎證書、等級證書或能夠證明其專業特長的其他成果。
2.修完所在專業第一學期全部課程并參加了所有考試課程的
期末考試,且所修通識教育課程考核成績無不及格記錄。
(二)第一學期平均學分績點排名位列所在專業前 10%的。
(三)按照學校特殊專業在校生選拔計劃,達到相關選拔要
求的。
(四)根據學校學科專業建設發展需要,由學校組織統一進
行專業調整的。
(五)經學校批準休學創業后復學且創業模式、過程或成果
與轉入專業的學業相關的。
(六)應征入伍退役復學的。
(七)因身體健康原因不能在原專業繼續學習的。
(八)因專業調整(撤銷、合并、停招等)原因,學籍異動 - 4 -
后無法在原專業繼續學習的。
第六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專業(以當年招生計劃
為準):
(一)未報到入學、注冊取得學籍的;
(二)藝術類、體育類、普通類三者之間跨類別的;
(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其他專業互轉的;
(四)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含專升本、中師升本、
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有協議的免費師范生等;
(五)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
(六)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
(七)應予退學的;
(八)已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總學分的三分之二以上的;
(九)申請二次轉專業或申請退回原專業的。
第三章 轉專業學生數額
第七條 各專業每年接收轉入學生人數上限為本專業當年新
生在籍數的 10%。
第八條 休學創業復學的、應征入伍退役復學的、因身體健 - 5 -
康原因不能在原專業繼續學習的、因專業調整原因無法在原專業
繼續學習的接收人數限額視具體辦學情況確定。
第四章 組織管理
第九條 學校加強對轉專業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一)學校教務處負責轉專業工作的統籌與協調。
(二)各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院長擔
任,工作小組成員由 5?7 人組成,具體負責轉專業工作的實施。
(三)根據本學院的教學條件、師資力量、學生人數、畢業
生就業情況與專業特點,制定本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報教務處
備案。
第五章 轉專業工作程序
第十條 轉專業按以下程序開展:
(一)學院在每年秋季學期末公布當年根據學院培養能力能
夠接收轉專業的人數、接收專業的基本要求、轉專業實施細則等。
(二)教務處匯總各學院相關信息并在網上公布。
(三)申請人通過教務管理服務平臺申請,在規定時間內參
加擬轉入學院組織的資格審核。
(四)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轉專業實施細則對申請
人進行考核,并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 - 6 -
(五)接收學院應對考核結果和擬接收學生名單進行公示,
公示期為 5 個工作日。
(六)擬接收轉專業學生名單無異議后,接收學院應在教務
管理服務平臺核準通過,并將審核結果、公示網址等書面材料報
教務處。
(七)教務處匯總并審核轉專業學生名單,報校長辦公會批
準后,通過校園網公示名單,公示期為 5 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 學生因學校實施特殊專業在校生選拔計劃等人才
培養模式改革或學科專業調整的原因需要轉專業的,由學校統一
安排。
第十二條 學生因休學創業、退役復學、疾病三種情形需要轉
專業,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學生本人在復學后兩周內通過教務管理服務平臺申請
并打印申請表,憑申請表、與本人申請原因相符的休學創業證明
材料或《退出現役證書》或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相關證
明等原件及復印件,經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報教
務處。
(二)教務處會同學校相關部門對申請人的材料核實后,同
擬轉入學院協商,擬轉入學院可視具體情況組織考核。經學院轉 - 7 -
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由教務處報請校長辦公會研究并
作出決定。學校對轉專業學生名單公示 5 個工作日。
第六章 學籍管理及學分記載
第十三條 學生轉入新專業后,學籍一般應編入原年級。因原
專業與轉入專業間培養方案差異較大、學生本人學習能力和意
愿、原專業學業情況等原因在原年級就讀困難的,可以申請轉入
下一年級就讀。轉專業學生管理應依據編入年級所適用的管理辦
法。
第十四條 接收學院應安排好轉入學生的課程銜接和學習指
導。學生轉入新專業后,應完成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內容并獲
得相應學分方能畢業。轉專業前所修課程和學分按學校的課程認
定及學分轉換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和轉換。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原
《遼寧師范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二、遼寧師范大學招生專業目錄及重點專業有哪些
國家特色專業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教育學 生物科學 思想政治教育 數學與應用數學 化學 |
類別 | 專業名稱 |
---|---|
金融學類(本) | 金融數學 |
法學類(本) | 法學 |
政治學類(本) | 政治學與行政學 |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本) |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師范) |
教育學類(本) | 教育學 教育技術學(師范) 特殊教育(師范) 學前教育(師范) 教育學(師范) |
體育學類(本)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體育教育(師范) |
中國語言文學類(本) | 漢語國際教育(師范) 漢語言文學(師范)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法語 俄語 日語(師范) 翻譯 英語(師范) |
新聞傳播學類(本) | 新聞學 廣告學 |
歷史學類(本) | 文物與博物館學 歷史學(師范) |
數學類(本) | 信息與計算科學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物理學類(本) | 物理學(師范) |
化學類(本) | 應用化學 化學(師范) 化學 |
地理科學類(本) | 地理信息科學 地理科學(師范)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科學 生物技術 生物科學(師范) |
心理學類(本) | 應用心理學(師范) 心理學(師范) |
電子信息類(本) | 電子科學與技術 電子信息工程 |
計算機類(本)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數字媒體技術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師范) |
水利類(本)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科學 |
藥學類(本) | 藥物化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工商管理類(本) | 國際商務(中外合作辦學) 會計學 國際商務 |
公共管理類(本) | 公共事業管理 行政管理 |
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類(本) | 圖書館學 |
旅游管理類(本) |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
音樂與舞蹈學類(本) | 音樂學(師范) 舞蹈學(師范) 音樂表演 |
戲劇與影視學類(本) | 廣播電視編導 動畫 播音與主持藝術 表演 |
美術學類(本) | 美術學(師范) 繪畫 |
設計學類(本) | 視覺傳達設計 環境設計 數字媒體藝術 公共藝術 |
三、遼寧師范大學專業相關文章
遼寧師范大學專業分數線統計,往年遼寧師范大學各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
2021年遼寧師范大學海華學院入學考試,入學指南,開學時間及新生轉專業
2021年遼寧師范大學入學考試,入學指南,開學時間及新生轉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