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考生在填報完志愿后,都會關心被不喜歡的專業錄取了怎么辦?大學新生可以轉專業嗎?轉專業條件如何?今天大風車小編給考生收集整理了一些關于大學轉專業的信息 ,僅供參考。
一、沈陽理工大學新生轉專業條件
為全面提高本科生培養質量,充分發揮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激發學生主動學習的熱情,給予學生更多選擇權和選擇空間,推動學生個性化發展,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長的制度保障,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貫徹實施的工作通知》(遼教發[2017]40號)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組織
學校轉學與轉專業議事機構為校長辦公會,教務處負責統籌組織全校轉專業工作,各學院成立院級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學院轉專業工作。
二、轉專業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和集體決議原則;
2.體現社會對人才需求、有利于促進就業的原則;
3.因材施教、有利于學生自主學習和個性發展的原則;
4.確保轉入專業辦學條件和培養能力相匹配原則;
5.優先滿足休學創業和退役后復學學生轉專業要求的原則;
6.學生本人自愿申請原則。
三、轉專業基本條件
1.非定向培養全日制本科生。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記錄。
3.身心健康,符合轉入專業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四、不予轉專業情形
1.未報到入學、未注冊取得學籍或入學未滿一學年的;
2.藝術類、體育類、普通類三者之間跨類別的;
3.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不得轉專業的;
4.畢業年級學生;
5.休學期間的以及應予退學者;
6.已轉過專業者(學校專業調整等除外);
7.未經全國統一高考招收的特殊類型學生,含專升本。
五、轉專業學生類別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1.學業優秀類
必須修滿原專業一年級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學業成績優秀,所修課程(不含全校任選課,下同)學分績點排名在本專業前20%以內(按同年級本專業總人數計算,下同)。
2.學科專長類
學生在擬轉入學科專業方面滿足下列情況之一者:在該學科專業領域學術期刊以第一作者發表CSSCI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或CSCD期刊及以上論文(需正刊、不含增刊、擴展版和會議論文,論文的第一單位為沈陽理工大學);或以第一發明人獲得專利授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或在省級以上學科競賽獲二等及以上獎項。
3.特殊困難類
入學后被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者;或不適應本專業的學習,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4.社會需求類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的發展變化,需要適當調整專業的,允許在讀學生轉到其他相關專業就讀。
5.復學類
學生因休學而復學后,原專業無后續班級。
休學創業復學的學生,確有有效的創業活動和經歷,經創新創業中心對創業活動和經歷申核后可按規定程序申請轉入與創業活動經歷相關的專業學習。
退役后復學的學生,服役期間政治表現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圓滿完成兵役任務(因訓練等原因造成傷殘,提前退出現役的,需由部隊出具認定證明),經武裝部對服役情況審核后可按規定程序申請轉專業。
六、轉專業時間
學業優秀類轉專業一般在第一學年結束后、第二學年開學初進行;取得學籍后未入學即服役的學生需復學完成第一學年的學業后方可轉專業;其他類型的轉專業可在第三學期至第六學期開學初進行。
七、轉專業程序
1.公布方案。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規定對申請轉入學生的考核時間安排、考核方式、考核程序和可接收人數等。教務處對學院接收轉專業計劃名額進行審核匯總,報主管校長審批同意后,公布各專業的計劃名額及考核程序。在方案中對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轉專業予以優先考慮。
2.學生申請。學生填寫《沈陽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各學院組織轉出審核并公布符合轉出條件的學生名單,并將匯總表和學生相關申請材料報教務處。
3.組織考核。擬轉入的專業所在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并組織專家考核小組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考核。
4.公布結果。學院將具有轉入專業資格的學生名單報教務處,教務處匯總全校轉專業學生名單,報主管校領導審批后在校園網上進行公示。
5.上報審批及學籍變更。公示無異議的學生名單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教務處統一辦理學生轉入新專業學籍變更手續。
八、轉專業相關要求
1.在計算各專業可接收轉專業人數時,班型人數(含各學期開學初擬復學學生)以不超過40人(建筑、藝術設計類各專業班型人數不超過25人)為標準。
2.學分績點排名在本專業前20%的學生如放棄轉專業資格,后面的學生不可以遞補。
3.轉專業的學生按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學習,是否需要補修相關課程,由學院根據學生情況自行確定。學生在轉專業前獲得的學分,由轉入學院根據新專業培養計劃進行認定和轉換。學校按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的要求審核其畢業與學位授予資格。
4.轉專業的學生,如涉及黨、團組織關系的變化,學生本人應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5.轉專業的學生,一般編入同一年級,學生也可隨下一年級學習,學號不變。學生證、校園卡等由相關部門按規定作變更。
6.學生轉專業后,從轉入新專業起,按照新轉入專業的學費標準收取學費。
7.各有關部門、接收學院應及時做好轉入學生的學籍資料的交接、建檔、完善工作,確保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規范性。
8.各學院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轉專業工作程序,若過程存在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違規學生,立即取消轉專業資格,并依情節輕重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九、其他
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規定同時廢止,本管理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沈陽理工大學開設專業
類別 | 專業名稱 |
---|---|
經濟學類(本) | 經濟學 |
金融學類(本) | 金融學 |
經濟與貿易類(本)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英語 俄語 翻譯 |
數學類(本)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化學類(本) | 應用化學 |
機械類(本)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電子工程 車輛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業設計 智能車輛工程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定向) |
儀器類(本)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材料類(本) | 金屬材料工程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粉體材料科學與工程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能源動力類(本)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電氣類(本)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子信息類(本)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自動化類(本) | 機器人工程 自動化 自動化(定向) |
計算機類(本)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網絡工程 物聯網工程 智能科學與技術 |
化工與制藥類(本) | 化學工程與工藝 化學工程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 |
兵器類(本) | 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 彈藥工程與爆炸技術 裝甲車輛工程 信息對抗技術 武器發射工程 特種能源技術與工程 智能無人系統技術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工程 |
安全科學與工程類(本) | 安全工程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工商管理類(本) | 工商管理 會計學 |
電子商務類(本) | 電子商務 |
戲劇與影視學類(本) | 動畫 |
設計學類(本) | 視覺傳達設計 環境設計 產品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