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醫科大學怎么轉專業,轉專業難不難,首先得確定該校是能進行轉專業的操作,可以通過加一些本校的招生群,向招生處的老師或者是本校的學生對此進行了解,盡量詢問的詳細些,比如轉專業的條件、難度,是否需要留級和轉專業成功的比例等等,本文整理了一些關于寧夏醫科大學轉專業的知識,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寧夏醫科大學新生怎么轉專業
寧夏醫科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充分體現“以人為本,以學生為中心”的現代教育理念,實行柔性化學籍管理,營造有利于人才成長的學習環境,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寧夏醫科大學全日制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并按照逐步推動教學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進一步簡化流程、充分尊重學院的教學管理自主權,特制訂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轉專業工作本著“自愿、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校領導及教務處、學生處、紀委(監察)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各學院成立由院長、分管學生與教學工作的院領導、教授或副教授、系主任、輔導員與教學秘書等共同組成“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
第三章 基本原則
第四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于在校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一年級本科學生。
第五條 各專業轉入、轉出學生的人數,原則上均不得超過本專業年級人數的5%。
第六條 同學科門類的專業之間可以互轉。理學與管理學學科門類的專業之間可以互轉。醫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可轉入理學或管理學學科門類的專業。理學與管理學學科門類的專業不得轉入醫學學科門類的專業。文科類學生只能轉入文科類或文理兼收的專業。
第七條 轉專業學生選拔采取一年級必修課總平均成績(算術平均分)排名的方式。
第八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請不予受理:
(一)受紀律處分者;
(二)經轉學進入我校學習者;
(三)大學一年級必修課正考不及格者;
(四)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者;
( 五 )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或有其他約定的。
第四章 轉專業程序
第九條 每學年第二學期,教務處公布各專業計劃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
第十條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自愿報名,填寫《寧夏醫科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審批表》,按照自己意愿選擇兩個擬轉入專業,作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交轉出學院審批。申請學生必修課課程成績須全部合格,且總平均成績(算術平均分)排名在所在專業年級的前10%。學院負責審核學生報名資格并公示。
第十一條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經轉出學院同意后,按照第一學年必修課總平均成績排名擬定轉專業名單并上報教務處。教務處匯總各專業名單后,按照第一志愿優先錄取的原則,依據成績排名先后順序擬定轉入名單(第一志愿錄滿后如個別專業轉入名額未滿,按學生意愿進行第二志愿調劑,按成績排序)。教務處將擬轉入名單公示后,報校長辦公會審批。
第五章 學籍與管理
第十二條 學生轉入新專業后,一經辦理轉專業手續不得再轉回原專業。
第十三條 轉專業學生按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學習。轉入新專業前已經修讀的課程與轉入專業培養方案一致的,報教務處審核后予以承認;不一致的課程所獲得學分按照選修課學分紀錄;需補修的課程,按照重(自)修考試的要求辦理,成績按正考對待。
第十四條 轉專業學生的一年級獎學金評定和綜合測評仍在原學院進行。
第十五條 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其他學籍問題按《寧夏醫科大學全日制學生學分制學籍規定》執行,其他未盡事宜由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商議決定。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自2015級本科學生起開始施行。
原《寧夏醫科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寧醫校發[2014]118號)廢止。
二、寧夏醫科大學招生專業目錄及重點專業有哪些
國家特色專業 | 臨床醫學 預防醫學 中醫學 藥學 護理學 |
類別 | 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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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技術 |
電子信息類(本)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基礎醫學類(本) | 基礎醫學 |
臨床醫學類(本) | 臨床醫學 醫學影像學 麻醉學 兒科學 |
口腔醫學類(本) | 口腔醫學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本) | 預防醫學 |
中醫學類(本) | 中醫學 針灸推拿學 回醫學 |
中西醫結合類(本)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藥學類(本) | 藥學 臨床藥學 |
中藥學類(本) | 中藥學 |
醫學技術類(本) | 醫學檢驗技術 康復治療學 |
護理學類(本) | 護理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工商管理類(本) | 市場營銷 |
公共管理類(本) | 公共事業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