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學怎么轉專業,轉專業難不難,首先得確定該校是能進行轉專業的操作,可以通過加一些本校的招生群,向招生處的老師或者是本校的學生對此進行了解,盡量詢問的詳細些,比如轉專業的條件、難度,是否需要留級和轉專業成功的比例等等,本文整理了一些關于延安大學轉專業的知識,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延安大學新生怎么轉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激發和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與積極性,發揮學生的興趣與特長,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延安大學本科生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 轉專業條件
第三條 轉專業學生須為本校一年級在籍學生,完成第一學期學業的,可申請同級轉專業;完成一學年學業的,可申請降級轉相同學制專業。
第四條 轉專業學生人數原則上控制在本年級招生人數的10%以內。
第五條 申請轉專業學生須具備的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在校期間未受任何紀律處分;
(二)申請轉專業學生轉出與轉入專業類別原則上要求相同(即理工類互轉、文史類互轉)。
(三)四年制專業的學生申請轉入五年制醫學類專業,錄取批次須相同(本科第一批次),且高考分數不得低于申請轉入五年制醫學類專業當年最低錄取分數20分(含20分)。
第六條 學生確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經學校附屬醫院檢查證明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擬轉入專業學習者,須在入學時申請轉專業。
第七條 個別學生因在申請轉入專業方面有突出專長或潛質,可提交對擬轉入專業的認知報告并附相關佐證材料,經教務處組織專家論證通過后,轉專業可不受排名限制。同等條件下,有擬轉入專業方面省級及其以上獲獎、獲得專利、發表學術論文者優先。
第八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一)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者;
(二)按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的學生不予跨學科轉專業;
(三)在校期間已經有一次轉專業記錄的;
(四)由于身體原因不適合在擬轉入專業學習的。
第三章 申請程序
第九條 教務處根據轉專業的有關規定,公布轉專業工作方案。
第十條 有意轉專業的學生填寫轉專業申請表(一式三份),經學生家長(撫養人)簽字同意后報所在院系,院系組織人員對學生資格進行初審,簽注意見后報教務處。
第十一條 教務處組織對申請轉專業學生進行資格復審。
第四章 考核審定
第十二條 經資格復審,符合同級轉專業的學生執行如下規定:
(一)全校要求轉入某專業的總人數少于該專業能夠接納的人數時,原則同意轉入。
(二)全校要求轉入某專業人數多于該專業能夠接納的人數時,進行選拔考試。綜合考慮學生第一學期成績在班級排名和選拔考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轉專業學生名單。
1.文科類專業選拔考試的考試科目為文科綜合(文史哲基礎知識)和大學英語。
2.理工科類專業選拔考試的考試科目為高等數學和大學英語。
3.綜合成績計算公式:(1-第一學期成績排名÷班級人數)×100+選拔考試平均成績。
(三)某專業轉出的總人數不能超過該專業原有人數的15%。對于符合轉專業條件的人數超過15%的專業,按學生第一學期成績在班級排名確定轉專業學生。
(四)教務處提出同級轉專業學生建議名單,經公示后報學校審定。
第十三條 降級轉入學生條件與同級轉入學生條件相同,經轉出與轉入院系同意,報學校研究同意后于第三學期開學初轉入。
第十四條 學生轉專業后,其學分認定按照《延安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學生學分認定暫行辦法》(延大教發〔2014〕57號)文件執行。
第十五條 轉專業學生學費按學生所在專業分段收取,轉專業前按原專業標準收取,轉專業后按轉入專業標準收取。
第十六條 被批準轉專業并已辦理手續者,不得申請轉回。
第十七條 其它有關轉專業管理的相關規定與此相沖突者,以此辦法為準。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8年7月22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延安大學招生專業目錄及重點專業有哪些
國家特色專業 | 漢語言文學 化學工程與工藝 中國共產黨歷史 生物科學 音樂學 |
類別 | 專業名稱 |
---|---|
法學類(本) | 法學 |
政治學類(本) | 政治學與行政學 |
社會學類(本) | 社會工作 社會學 |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本) | 思想政治教育 中國共產黨歷史 |
教育學類(本) | 教育學 教育技術學 學前教育 |
體育學類(本) | 體育教育 |
中國語言文學類(本) | 漢語言文學 秘書學 漢語國際教育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英語 日語 翻譯 |
新聞傳播學類(本) | 新聞學 |
歷史學類(本) | 歷史學 |
數學類(本) | 信息與計算科學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物理學類(本) | 物理學 物理學(師范) |
化學類(本) | 化學 應用化學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科學 生物技術 |
心理學類(本) | 應用心理學 |
機械類(本)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電子信息類(本) |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
自動化類(本) | 自動化 |
計算機類(本) | 軟件工程 物聯網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土木類(本) | 土木工程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化工與制藥類(本)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礦業類(本) | 石油工程 油氣儲運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工程 |
林學類(本) | 園林 |
臨床醫學類(本) | 醫學影像學 麻醉學 臨床醫學 |
醫學技術類(本) | 醫學檢驗技術 |
護理學類(本) | 護理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類(本) | 人力資源管理 |
公共管理類(本) | 公共事業管理 行政管理 |
音樂與舞蹈學類(本) | 音樂學 舞蹈學 音樂學(師范) |
美術學類(本) | 美術學 |
設計學類(本) | 視覺傳達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