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在類型上則主要分為,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和職工養老保險繳費。自從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文件后,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形成。每年退休工資及養老金都有所增長,那么2020年內蒙古退休養老金調整大概多少錢呢,內蒙古2020年退休工資調整新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截至目前2020年內蒙古退休養老金新政策暫無公布,我們預測2020年內蒙古退休金調整政策和2019年相差不大,下面是2019年調整政策,訪客可以參考!
2019年內蒙古退休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4號)要求,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以及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我區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18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二、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準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
(二)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8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準)。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后,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退職人員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2%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調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干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四、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五、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列支渠道
(一)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二)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暫由原渠道支付,納入養老保險統籌后再進行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