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他的參照標準是職工上一個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額,包括每個月發的工資、年終獎、津貼和補貼等。那么2020年漯河社保繳費基數和比例是多少呢?漯河社保個人繳費標準多少錢呢?本文大風車網小編為你解答關于2020年漯河社保繳費的相關問答。
截至目前2020年的漯河社保繳費基數比例還未公布,下面是2019年的政策規定,可供參考!
為切實做好 2019年度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規定》和《關于做好全省機關事業單位2019繳費年度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核定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豫社保函〔2019〕37號)等相關規定,現將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漯河市以及所轄縣區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所有用人單位(人員按當月實有在冊人數申報);未參保單位進行參保登記后一并申報。
二、申報提供資料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1、填報附件(表一)、附件(表二)和附件(表三)并打印(紙張類型為A4)。表一、表二、表三為一式兩份,經審核通過后,參保單位與審核單位各保存一份;
2、2018年度至少四個月工資記賬憑證復印件及職工原始工資表復印件;
3、與繳費基數有關的本單位2018年度企業納稅年報、會計總賬、明細賬等財務資料;
4、本單位個人繳費基數申報表電子表格。電子表格請到市養老保險中心稽核科拷貝(黃河路458號215室)。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1、填報附件四《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工資收入申報表》;
2、上年度12月份職工工資發放明細表(含人員和工資構成);
3、上年度《部門決算報表》中的《支出決算明細表》,申報的職工工資收入精確到元,不足一元的四舍五入。
三、基數核定依據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1、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按照《關于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有關通知》(豫人社〔2019〕13號)的規定,參保單位統一按16%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
2、參保單位及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的確定。按照《關于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有關通知》(豫人社〔2019〕13號)的規定,參保單位以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費工資基數。企業職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以下簡稱繳費工資基數),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工資基數;超過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
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待遇統籌項目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豫人社〔2016〕10號)規定:
(一)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在職人員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項目。
1、基本工資。
(1)公務員的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
(2)技術工人的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
(3)普通工人的崗位工資。
2、規范后的津貼補貼。
按照國家批復和省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1)工作性津貼。
(2)生活性補貼。
3、統一的津貼補貼(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
(1)人民警察警銜津貼。
(2)海關津貼。
(3)1993年工改保留的物價福利補貼。
(4)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津貼補貼。
4、年終一次性獎金。
5、不屬于上述規定范圍內的其他項目暫不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二)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項目。
1、基本工資。
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以及按國家規定基本工資提高部分。
2、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按照各級人民政府及人社、財政部門制定的績效工資基本水平參考標準(含原年終一次性獎金)納入繳費基數。事業單位沒有執行績效工資制度的,暫按當地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績效工資基本水平參考標準執行。
3、統一的津貼補貼(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
(1)教齡津貼。
(2)特級教師津貼。
(3)護齡津貼。
(4)特殊教育補貼。
(5)1993年工改保留的物價福利補貼。
(6)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津貼補貼。
4、不屬于上述規定范圍內的其余項目暫不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三)參保單位和人員經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執行與本單位性質不一致工資制度的,按批準的工資制度確定繳費工資基數。
(四)中央駐豫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工資基數暫參照上述規定的工資構成項目和標準確定,待今后國家統一明確項目和標準后再行調整。
四、申報要求
(一)表一、表二、表三須經參保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表二須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或予以公示。
(二)認真核對參保職工基本信息,附件內容要據實填寫。
(三)提供的紙質材料文件一律用A4規格紙張。
(四)繳費基數申報工作事關職工退休后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各參保單位要提高對基數申報工作的認識,如實按時提供資料,對于瞞報、漏報和不及時申報的單位,視其情節輕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和《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按照有關規定,繳費基數每年申報調整一次,2019年度繳費基數使用的時間段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五、申報時間地點
(一)各參保單位自接到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到所屬參保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進行2019年度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
2019年度申報工作6月20日結束,逾期未進行申報的將按照《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八條相關規定處理。
(二)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市直單位申報地點為漯河市養老保險中心基金稽核科(黃河路458號市人社局東院215室),聯系電話:0395-3131096。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可到黃山路北段行政服務大廳一樓5號窗口或市養老保險中心411室拷取本單位繳費工資申報數據。
(三)各縣區繳費基數申報工作,由各縣區養老保險分中心按本通知要求和申報時間自行組織。
漯河市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核定表
項目 | 序號 | 申報數(參保單位填寫) | ||
一、單位繳費工資基數 | 01 | |||
二、繳費職工人數 | 02 | |||
三、單位用工人數合計 | 03 | |||
四、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 | 04 | |||
社會保險類別 | 養老保險 | 工傷保險 | 失業保險 | |
五、單位繳費比例 | 05 | 16% | ||
六、個人繳費比例 | 06 | 8% | ||
七、單位月應繳額 | 07 | |||
八、職工月應繳額 | 08 | |||
九、單位及職工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合計 | 09 | |||
核定單位繳費基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