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社保辦理流程
一、用人單位參保
1.蘇州社保參保條件
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并訂立勞動合同后,為其辦理用工登記備案及社會保險參保申報手續(簡稱用工參保手續)
2.蘇州社保參保申請材料
①《蘇州市區用人單位職工就業參保登記表》或《蘇州市區用人單位職工就業參保申報花名冊》。其中,對在市區首次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市區戶籍人員,應填報《蘇州市區用人單位職工就業參保登記表》,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護照、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同時辦理個人基本信息登記手續;對其余人員,應填報《蘇州市區用人單位職工就業參保申報花名冊》。
②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書。
③對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在市區首次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人員,應提供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屬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的,應提供相關原始材料。
④在市區就業的外國人、臺港澳人員,應提供《外國人就業證》、《外國專家證》、《外國常駐華律網小編證》、《臺港澳人員就業證》等就業證件,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對其中具有與我國簽訂社會保險繳費雙邊或多邊協議(協定)國家國籍的人員,申請免除協議規定險種在規定期限內繳費義務的,應提供協議國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
3.蘇州社保辦理流程
①用人單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申報期內,到單位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辦理用工參保登記手續。
②開通“網上申報業務”的單位,可根據功能設定,于申報期內通過“網上申報平臺”辦理。
③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按社保業務屬地管理原則受理,并對用人單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④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對用人單位申報登記材料如有疑問,可根據勞動監察及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后辦理。
4.蘇州社保辦理地點
蘇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十梓街548號
電話:65216043
二、個人參保
1.蘇州社保個人參保條件
①具有本市市區戶口,未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退休年齡的自謀職業者、自由職業者,從事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的自主就業或非正規就業人員,以及失業人員。
②外地戶籍人員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滿15年,且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留在市區的靈活就業人員。
2.蘇州社保申請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②社會保障卡,《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
③市、區勞動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檔案托管部門出具的《蘇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聯系單》(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且從未建立個人檔案人員除外)。
3.蘇州社保辦理地點
戶口所在點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