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購買社保辦理條件
1、已在我市進行社會保險登記的參保單位;
2、已在我市進行社會保險登記的靈活就業人員代繳機構。
濟南購買社保申請材料
1、《濟南市社會保險費網上申報開戶申請表》一式兩份;
2、《濟南市社會保險費網上申報協議書》一式兩份;
3、《濟南市社會保險費網上申報用戶承諾書》一式兩份。
濟南購買社保辦理流程
1、參保單位提交開通社會保險費網上申報相關材料;
2、參保單位繳費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符合規定的,開通參保單位的社會保險費網上申報功能。
本月我市參保企業在使用新基數申報繳費的同時,對于應發工資超過16346元(2019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限)的,要按照新的繳費基數上限調整;應發工資低于3457元(2020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下限)的,可按照新下限調整,也可以不調整。
除此之外,靈活就業人員在申報繳納養老保險費時,可結合本人實際收入情況,在月繳費基數3269元至17284元之間選擇申報繳費基數,如果靈活就業人員在8月之后需要使用新的繳費基數且不調整1~7月繳費基數,請于8月15日之前至代征機構進行調整基數申請。
我市參保企業1-7月
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指南
調整范圍:
1.參保企業1~7月原已申報的職工工資高于16346元的,由社保中心按照已申報的職工工資統一進行基數調整并生成應繳差額,職工工資高于上限17284元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社保中心將于8月21日統一進行基數調整并生成應繳費差額,單位無需操作,只需及時補繳差額。
2.參保企業1~7月原已申報的職工繳費工資等于16346元,但職工實際應發工資高于16346元的,應按照職工應發工資進行基數調整生成應繳差額,工資高于上限17284元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由參保企業按職工應發工資,通過濟南市網上服務系統的繳費基數上限調整功能進行基數調整申報,即需單位操作基數調整并補繳差額。
3.參保企業1~7月原已申報的職工繳費工資低于3457元的,單位可自愿為1~7月申報基數低于3457元的全部職工按照3457元進行基數調整并補繳差額。不申請基數調整的,視為單位自愿繼續執行2019年度下限3269元。參保企業可自主通過濟南市網上服務系統的繳費基數下限調整功能進行基數調整申報,即可調整也可不調整。
一圖讀懂是否需要進行基數調整:
調整1~7月基數并補繳差額時間:
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10月31日
調整計算及繳費方式:
涉及疫情減免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繼續享受減免政策。其中:已辦理轉移、死亡結清的,基數調整時,只計收單位繳費部分,個人繳費部分不再收取。
基數調整產生的社會保險費的個人繳費部分,如職工仍在原社會保險申報繳費企業的,仍由企業代扣代繳;已退休、離職人員的,由單位通知職工本人繳納。
1.企業銀行代扣。簽訂銀行代扣協議的企業,8月21日和26日兩次提取代扣數據。9月和10月代扣時間另行通知。請單位安排好基數調整的申報時間。
2.企業主動繳費。基數調整申報后,企業通過網銀主動繳費、自助機等方式繳納基數調整的補繳差額。
3.職工個人繳費。1月至7月期間已退休、離職人員的,基數調整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職工個人通過自助機、社保官網個人業務、濟南人社APP、支付寶繳納。
我市靈活就業人員1~7月
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指南
調整范圍:靈活就業人員可自愿選擇是否進行基數調整。
1. 1~7月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下限3269元或低于3457元的,可自愿申請按照3457元進行基數調整并補繳1~7月差額263.2元。
2. 1~7月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上限16346元的,可自愿申請按照17284元進行基數調整并補繳1~7月差額1313.2元。
3.申請基數調整的,按調整后的繳費基數繳納養老保險費,其中,按3457元申請調整基數的,每月銀行代扣代繳養老保險費調整為691.4元;按17284元申請調整基數的,每月銀行代扣代繳養老保險費調整為3456.8元。不進行基數調整的,仍按原繳費金額按月進行銀行代扣代繳。
調整1~7月基數并補繳差額時間:
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調整后繳費方式:
選擇進行1~7月基數調整的靈活就業人員可通過自助機、社保官網個人業務、濟南人社APP、支付寶申請基數調整,并直接補交差額。
其他注意問題:
1.參保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應及時進行基數調整,在規定繳費期內,不加收滯納金。參保企業的基數調整數據產生后原則上不再刪除,請根據實際情況謹慎操作。
2.企業基數調整申報后,未及時繳納基數調整費用的,將影響職工辦理增、減員。請參保企業在基數調整申報提交后及時補繳差額。
3.基數調整工作正式啟動后,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將通過濟南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發布相關操作指南,請單位及時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