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包括:
1、國家機關;
2、事業單位;
3、社會團體;
4、民辦非企業單位;
5、城鎮各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
1、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有關部門的批準成立文件,或其他核準的執業證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法人登記證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法人聯系電話;
4、事業單位編制花名冊或從業人員工資花名冊;
5、銀行開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1、單位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上級批準成立之日起30日內,攜帶第2項有關資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開戶)手續;
2、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完整并蓋章(一式兩份);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完整準確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件和資料的,及時受理;
4、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合格的,頒發《社會保險登記證(用人單位)或參保證明(個體工商戶);
5、單位選擇繳費形式(銀行托收、經辦機構自收)。
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洛陽市人防大樓429房間
洛陽社會保險中心
地址:洛陽市唐宮路與玻璃廠路交叉口向西100米社保中心大樓
1、遺失社會保險登記證件或參保證明的,應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并申請補辦。
2、在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參保登記的用人單位,到洛陽市洛龍區開元大道286號洛陽會展中心2樓市社保服務大廳辦理。
企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在3-5號窗口辦理;
機關事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在6號窗口辦理;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在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或市人才服務中心服務大廳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