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單位社保參保流程
1、受理
新組建單位在組建后30個工作日內參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登記,參保單位辦理參保手續時,填寫《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表,并攜帶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資料。
2、初審:審查申報材料,不符合條件的退回單位并要求重新申報。
3、復審:同意的,報辦主管領導決定;有誤的,提出意見及理由,與申報材料一并退回初審人員。
4、決定:領導審核,有誤退回單位或補充材料。
5、辦理:編號和發證。
衡陽個人社保參保流程
1、參保申請受理
城鄉居民需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參保申請。
2、參保信息上報
(1)村(居)委會協辦員于參保人申請參保的當月上報鄉鎮(街道)社保站。
(2)鄉鎮(街道)社保站經辦人員將《參保表、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其他相關材料一并上報縣(市區)經辦機構。
3、參保信息審核
縣(市區)經辦機構復核,并將審核后錯誤的參保信息反饋給鄉鎮(街道)社保站。
4、資料存檔
縣(市區)經辦機構參保管理崗位將《參保表及參保人相關資料整理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