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離職后社保怎么處理?
根據現行社保相關政策規定,企業職員辭職后如不想斷交社保,可以繼續自己繳納社保費用。但需按照規定辦理參保手續,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本市戶籍人員:參保人攜帶身份證、社?、戶口簿到到原單位參保社保經辦機構或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接續參保。
2、具有居住證的外地戶籍人員:參保人攜帶身份證、社?、居住證等資料到原單位參保社保經辦機構或居住證登記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接續參保。
3、未辦理居住證的外地戶籍人員:參保人員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銀行賬號到原單位參保社保經辦機構接續參保手續。
個人自己繳納的方法
1、首先到當地就業服務中心(人才中心)作失業登記。需提供相關的解除合同證明書、身份證復印件,領取登記表填寫并申請按規定享受失業救濟金待遇,同時辦理《再就業優惠證》享受相關的政策優惠待遇。
2、提供《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身份證、單位出具的參加醫療保險時限證明書到醫保中心辦理醫療保險參保手續。
3、待業期間所欠繳費用,必須到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所轄的社保中心(就業中心)個人繳費窗口。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登記卡片》、《養老保險個人悵戶封存單》、《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等相關手續以自謀職業者的名義辦理續保手續。
個人社保的辦理條件:
社保是對保障未來生活的一種基本保障,不是簡單的投入多少,享受多少的問題。因為生活中存在的太多不可抗拒因素,有的人經常生病或者生了大病,那么醫保對他就非常重要;有的人壽命長,那么他領的養老金就遠遠超過他的繳費金額。那么如何辦理社保,辦理社保要注意哪些事項就成為了百姓關心的問題。
我們通常所說的以個人名義參保按照文件的話說,應該是“個體勞動者、自由職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這種辦法參保的條件,按照文件規定,具有本市城鎮戶口,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之內,有勞動能力的個體勞動者、自由職業人員。所稱個體勞動者指個體工商戶雇主及受雇人員;自由職業人員指在沒有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期間,依靠提供勞務,并獲得合法勞動報酬的人員。
浙江省社保補繳所需材料:
(1)屬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職工的,應提供職工本人的檔案、錄用(招工)審批表、歷年職工勞動手冊等原始資料;
(2)屬其他用工形式的,應提供合同書、錄用(招工)審批表(或招工表)、歷年市職工勞動手冊(外地戶口職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資料;
(3)未辦理招用工手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如原始工資發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補繳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費,還應提供戶口簿及復印件。
浙江省社保補繳流程:
1.由單位出具書面申請,陳述補繳的事實及理由,填寫一式三份的社會保險費補繳申請表,連同相關的原始資料,向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
2.帶上上述材料前往辦理或交由單位前往辦理。
3、帶上公章,前往當地社保局,填寫相應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