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稅務部門為方便服務廣大群眾,切實優化繳費服務,提供了3種繳費途徑供參保人員選擇。
一是通過湖南省稅務局開發的湘稅社保APP繳費;
二是通過永定區確定的農業銀行、湖南農村商業銀行、建設銀行、長沙銀行、中國銀行、華融湘江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七家銀行柜臺進行繳費;
三是通過農業銀行智能POS機與手機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國稅社保繳納專用POS機與手機銀行進行繳費。
一、繳費標準、時間及繳費方式
根據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關于轉發《國家醫保局財政部 國家稅務局關于做好2020 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湘醫保發[2020]36號)、常德市醫療保障局 常德市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常德市稅務局 常德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常醫保發[2020]19號文件精神,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280元/人;
集中參保繳費時間:2020年9月1日?12月31日,未在規定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原則上不得中途參保、享受醫保待遇;
征繳方式:主要使用“湘稅社保”APP,銀行代扣代繳、銀行智能POS機、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繳費方式。
二、參保對象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對象為本縣內除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具體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在統籌地區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未在原籍參保的外地戶籍人員)。
三、幾種特殊情形的參保繳費
適當延長新生兒參保繳費期,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由監護人憑戶口簿或居住證、使用戶口簿或醫學出生證明登記的新生兒本人真實姓名,按統籌區規定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后,自出生之日所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均可納入醫保報銷。
因戶籍變動等客觀原因或特殊情形(具體指當年新遷入戶口、復轉軍人、未及時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新生兒未在90天內參保繳費、社會福利機構新接收的棄嬰兒、刑滿釋放人員、因勞動關系終止導致職工醫保斷保后需要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排查發現建檔立卡脫貧戶或邊緣戶未參保的、結合實際明確的其他特殊情形)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可以按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含個人繳費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一次性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從繳費的下個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四、困難群眾參保資助政策
對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戶、邊緣戶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資助,資助標準不變。
五、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在本省基本醫療保險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按以下規定支付:
1.未按照分級診療制度有關規定辦理轉診手續的(危急重癥患者除外),住院報銷比例同比降低15%,一個結算年度內,起付線達2300元后不再收取,累計最高報銷15萬元,跨年度住院的,以出院時間為準,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
2.貧困人口醫療待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在各級協議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的政策范圍內費用報銷比例提高10%,縣內各級醫療機構且實行一站式結算,農村貧困人口在縣域內住院經基本醫療+大病保險+扶貧特惠保+醫療救助+醫院減免+財政兜底后綜合報銷比例達90%。
3.意外傷害醫療待遇:城鄉居民醫保無他方責任的意外傷害全部委托商業保險公司經辦(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鄉縣支公司申報電話4319859;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申報電話:4333009)。住院應及時申報,報銷標準與普通疾病待遇標準一致。
4.生育醫療待遇: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正常分娩最高補助標準為1300元,剖宮產最高補助標準為1600元。
六、跨省異地就醫結算
城鄉居民跨省異地就醫原則上實行就醫地直接結算,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實行登記備案管理;憑社會保障卡到城鄉居民醫保窗口即可辦理備案登記手續,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如下:
異地就醫未直接結算的,出院后三個月內攜帶住院費用匯總清單、住院發票、疾病診斷書(出院記錄)、身份證、銀行卡(存折)回本縣醫療保障局城鄉居民醫保窗口(縣政務中心一樓)辦理報銷手續。
七.門診、“兩病”及特殊病種支付標準
1.城鄉居民到本鄉鎮協議醫療機構門診就診后,憑身份證直接按報銷規定抵扣醫藥費用,年封頂線350元。
2.糖尿病、高血壓“兩病”門診
糖尿病、高血壓“兩病”患者就診范圍僅限于參保居民所在行政轄區內的鄉鎮衛生院,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報銷由就診醫療機構實行即付即補。具體報銷標準:“兩病”患者符合用藥范圍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不設起付線,報銷比例70%,高血壓患者每人每年最高實際報銷360元,糖尿病患者每人每年最高實際報銷600元(高血壓患者每季度最高限額報銷90元,糖尿病患者每季度最高限額報銷150元);
3.特殊病種門診名稱及支付標準:
八、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大病保險
城鄉居民普通參保人員,一個自然年度內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累計個人負擔的合規住院費用超過大病起付線(1萬元)以上的參保人,可以享受大病保險。帶本人身份證、銀行卡、結算單、疾病診斷證明到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窗口(縣政務中心一樓)申請辦理,0-3萬元(含)部分報銷60%,3-8萬元(含)部分報銷70%,8-15萬元(含)部分報銷80%,15萬元以上報銷90%;建檔立卡人員,特困人員,城鄉低保對象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在政策上提高5%,大病保險年封頂線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