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社保轉移是可以直接在網上辦理的。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進行身份注冊之后,用戶可以直接在新參保地完成繳費之后就可以直接線上申請轉移個人的社保關系。無需線下辦理繳費憑證等其他轉移手續了。很多地區辦理社保轉移是可以在網上進行的,可通過國際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或掌上12333APP進行操作。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只能支持養老保險的轉移,如果想要轉移醫保、公積金等,還是需要去當地社保局或通過其他方式辦理轉移,具體轉移辦法可以向當地社保部門咨詢。那么合肥社保是不是可以網上辦理呢?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的以官網發布為準。
一、社保轉移需要什么條件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1.12333網上申請辦理轉移業務:申請人在轉入地參保繳費后,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門戶或“掌上12333”手機APP,選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網上申請”功能,填寫轉移申請信息,選擇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人臉識別認證本人身份后,發起轉移業務申請。通過網上申請辦理轉移,不需要提供參保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通過合肥市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或自助機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參保人在合肥市參保后,登陸合肥市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個人網上辦事頁面,在“辦理業務”欄目中的“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模塊提交轉入申請,自助機辦理該業務需使用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驗證登陸,登陸后在“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模塊提交轉入申請。提交轉入申請時,請嚴格按照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信息。參保人成功提交轉入申請后,我市社保經辦機構將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給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待收到原參保所在地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的資金后,辦結轉接手續。
3.窗口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先在本地參保繳費,再持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至市社保征繳中心或各分中心辦理。對符合轉入條件的人員,我市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給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待收到原參保所在地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的資金后,辦結有關轉接手續。對不符合轉入條件的人員,市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其養老保險關系繼續保留在原參保地。符合國家規定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實施之前發生的,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向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書面承諾書,部規5號文實施之后發生的,轉出地應向轉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的相應文書等。
4.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本人或代辦人攜帶參保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市社保征繳中心(含分中心)自助機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或在合肥市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登錄個人網上辦事頁面,下載打印本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并持此證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我市社保經辦機構收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來的《基本養老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出具給對方社保經辦機構,同時按國家規定轉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
5.退役軍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軍人退役時,由安置單位或者本人持軍人所在單位后勤機關財務部門出具的《關于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銀行信息的函》,到我市社保經辦機構獲取養老保險開戶行、戶名和賬號等信息,軍人所在單位后勤機關財務部門根據相關信息轉移其退役養老保險補助金,待轉移資金到賬后,退役軍人續保時攜帶單位后勤機關財務部門出具《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到我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
6.未就業隨軍配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未就業隨軍配偶攜帶軍隊后勤機關財務部門出具的《未就業隨軍配偶養老保險參保憑證》至我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轉移,經審核后,我市社保經辦機構向軍隊后勤機關財務部門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待收到軍隊后勤機關財務部門出具的《未就業隨軍配偶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資金后,為其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接續手續。
(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1.通過合肥市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或自助機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參保人在合肥市參保后,登陸合肥市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個人網上辦事頁面,在“辦理業務”欄目中的“醫療保險關系轉入申請”模塊提交轉入申請,自助機辦理該業務需使用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驗證登陸,登陸后在“醫療保險關系轉入申請”模塊提交轉入申請。提交轉入申請時,請嚴格按照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填寫基本信息。參保人成功提交轉入申請后,我市社保經辦機構將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給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待收到原參保所在地發出的《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和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后,辦結轉接手續。
2.窗口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先在本地參保繳費,再持原參保所在地開具的《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到市社保征繳中心(含分中心)辦理。對符合轉入接續條件的,我市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給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待收到原參保所在地發出的《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以及轉來的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后,辦結有關轉接手續。
3.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出:本人或代辦人攜帶參保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市社保征繳中心(含分中心)自助機打印《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或在合肥市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登錄個人網上辦事頁面,下載打印本人的《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并持此證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我市社保經辦機構收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來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出具《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并發給對方社保經辦機構,個人醫保賬戶有余額的,隨同醫保關系一同轉出。
溫馨提示:
1.參保人員前往窗口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時,屬單位參保繳費的,在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含分中心)辦理;屬個人參保繳費的,在其參保的個體社保代理窗口辦理。
2.合肥市本級、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巢湖市、廬江縣之間已于2019年11月份實現數據同庫,不再辦理轉移業務。
二、合肥社保轉移需要的材料及流程
社保異地轉移步驟如下:
第一步:準備相關材料
1) 社保卡(如果還沒有,先補辦),并確保有余額;
2) 離職證明,并確保公司已經把你的社保處于“停用”狀態;
3) 個人身份證。
第二步:到當前所買社保的區社保局的社保服務中心區辦理社保轉出業務
第三步:進入社保局后,不需要拿號排隊,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終端機上根據提示辦理
1) 在自助終端機上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這兩個憑證在一張紙上,并且已經蓋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專用章;
2) 將社會保險參保證明一并打印,很多地方都會用到這個證明,以備不時之需;
3) 問工作人員,填一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結算申請表》;
第四步:最后,持蓋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專用章的繳費憑證至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