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外就醫申請書交給監獄哪個部門?
交刑法執行科(處),不設刑法執行科(處)的交獄政科(處)。
二、保外就醫的簡介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嚴重疾病,經有關機關批準取保在監外醫治。保外就醫是監外執行的一種。保外就醫是監外執行的一種。根據法律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準保外就醫:身患嚴重疾病的;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保外就醫保障了監獄里的罪犯接受治療的權利,是一種制度關懷,這也體現了對人的生命的尊重。
三、保外就醫的相關規定
1、罪犯在服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準予保外就醫:
①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②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后減為有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刑期(已減刑的,按減刑后的刑期計算)三分之一以上(含減刑時間),患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③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④年齡60周歲以上、體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準保外就醫:
①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緩執行期間的;無期徒刑罪犯在無期徒刑執行期間的;
②罪行嚴重、民憤很大的;
③為逃避懲罰在獄內自傷自殘的。
3、保外就醫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監執行:
①經治療,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轉而刑期未滿期的;
②騙取保外就醫的;
③以自傷、自殘、欺騙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醫時間的;
④辦理保外就醫后并不就醫的;
⑤違反監督管理規定經教育不改的;
⑥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不向公安機關報到的;
⑦違法犯罪的。
4、保外就醫罪犯在保外就醫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計入執行刑期:
①各種不正當手段騙取保外就醫的;
②自傷、自殘、欺騙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醫時間的;
③未經公安機關批準擅自外出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