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30個基點執行。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支付,畢業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額支付。為鼓勵金融機構承辦國家助學貸款的積極性,建立貸款風險分擔機制,財政(高校)對經辦銀行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虻盅,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按照學生申辦地點及工作流程不同,國家助學貸款分為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兩種模式。全日制普通本?粕谕粚W年不得重復申請獲得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只能選擇申請辦理其中一種貸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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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粕(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通過本校學生資助部門向經辦銀行申請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
(1)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粕(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預科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2)申請材料
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后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②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3)申請金額
本?粕咳嗣磕曜罡卟怀^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4)辦理程序
①學生本人向培養單位有關部門提出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資料。
②培養單位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并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③學生貸款申請通過培養單位審查和銀行審批后,培養單位將組織學生填寫、簽訂貸款合同和借據等文本。培養單位應將學生申請或貸款信息及時通知借款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5)貸款發放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一般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給學生。。
(6)貸款利息
2020年1月1日起,新簽訂合同的助學貸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30個基點執行。借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后的利息由借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的,應向經辦機構提供書面證明,由經辦機構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休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借款學生畢業后,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貼息,應及時向組織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原高校提供書面證明,經辦機構審核后,報經辦銀行確認,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發生的貸款利息,由原貼息財政部門繼續全額貼息。
(7)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學制加15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2年。學生在校及畢業后5年期間為償還本金寬限期,償還本金寬限期結束后,由學生按借款合同約定,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8)違約后果
①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②經辦銀行將違約借款學生的違約行為載入金融機構征信系統,金融機構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按期將連續拖欠貸款超過一年且不與其主動聯系的借款學生姓名及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違約行為等按隸屬關系提供給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③有關部門將經辦銀行提供的違約借款學生名單在新聞媒體及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網站公布;
④嚴重違約的借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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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通過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1)申請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茖W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茖W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2)申請材料
①辦理貸款所需要材料(首貸)為新生入學通知書(在校生學生證)原件、身份證、戶口本、共同借款人身份證;
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③經辦銀行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貸款金額
本?粕咳嗣磕曜罡卟怀^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4)辦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h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并發放貸款。
其他金融機構經辦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學生向入學前家庭所在地縣級或鄉鎮經辦金融機構申請!
(5)貸款發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一般實行一次申請,一次發放,每個學年申請一個學年的助學貸款。
(6)貸款利息
2020年1月1日起,新簽訂合同的助學貸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30個基點執行。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后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的,應向經辦機構提供書面證明,由經辦機構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休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借款學生畢業后,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貼息,應及時向組織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原縣級教育部門提供書面證明,經辦機構審核后,報經辦銀行確認,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發生的貸款利息,由原貼息財政部門繼續全額貼息。
(7)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學制加15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2年。學生在校及畢業后5年期間為償還本金寬限期,償還本金寬限期結束后,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8)違約后果
①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②經辦銀行將違約借款學生的違約行為載入金融機構征信系統,金融機構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按期將連續拖欠貸款超過一年且不與其主動聯系的借款學生姓名及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違約行為等按隸屬關系提供給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③有關部門將經辦銀行提供的違約借款學生名單在新聞媒體及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網站公布;
④嚴重違約的借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